寧津法院——簡案速裁 審案進入“快車道”

一組數據令人振奮。

自3月1日寧津縣法院速裁團隊成立以來,截至目前共收案150件,結案105件,平均結案時限較之前減少21天。其中,審理最快的一起案件上午立案,下午開庭,當天結案。“寧津縣法院以優秀員額法官為中心,合理配置資源,成立4個速裁團隊,在保證辦案質量前提下不斷強化結案措施,提高庭審效率。”寧津縣法院院長王慧說。

“人”字為本,辦案高配置

在選人用人上,突出高標準高配置,在全院員額法官中認真篩選,確定精通民商事審判的4名法官,每人配備1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1名人民調解員,組成工作團隊,審案時各有側重。

機制完善產生良好“化學反應”,通過對訴訟案件的快立速裁,科學構建立案、速裁、審判的無縫銜接,形成簡案快調快審的審判運行模式,在保證案件公平公正審理的前提下,縮短辦案週期,提升審判質量效率。

“速”字當頭,辦案快節奏

以訴訟服務中心作為案件繁簡分流的過濾平臺,寧津縣法院根據民商事簡案、繁案立案識別相關標準,把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簡單案件,通過分調裁平臺直接分流至速裁團隊,由他們統一進行審理。

韓某某、王某某借貸糾紛一案中,原告韓某某上午訴至寧津縣法院,立案後案件直接分流至速裁團隊。經當事人同意後,電子送達有關法律文書,下午開庭調解,雙方當事人現場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庭履行完畢,案結事了。“以前聽人說,打官司費時又費力,沒想到我這兩年都沒要回來的欠款,來了法院一天就解決了! ”韓某某說。

靈活審判方式,簡化庭前準備和庭審程序,實行庭審調查、辯論一併進行,集中審理爭議焦點。對簡單案件統一排期開庭,集中時間多案同審、多案連審,進一步節約審判資源。

“案”字為綱,辦案高質量

針對案件狀況特點以及當事人實際需求,在案件速裁中,寧津縣法院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從根本上化解社會矛盾。

在原告鞏某、王某某起訴其子鞏某某贍養糾紛一案中,法官沒有急於開庭,而是出於維護和諧的角度,先行電話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原告撤訴,不再追討贍養費。

速裁案件辦理中,調解工作始終貫穿於庭前、庭審、庭後全流程。法官充分考慮當事人文化水平、法律意識和訴訟能力,堅持“面對面”與“背靠背”調解有機結合。對於調解不能的簡易案件,強化程序引導和實體審查,積極引導當事雙方選用速裁程序。推行簡便靈活的送達方式,充分利用送達平臺,輔助運用社交通訊平臺,形成立體化、全方位送達工作新模式。

□本報記者李智群本報通訊員曹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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