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涉農企業上市掛牌 省財政最高獎勵200萬!

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近日,山東省財政會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財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制度試點實施意見》,明確:試點期限3年,按照“一年起勢,兩年突破,三年見效”的工作思路,2019年底建立起試點工作機制,各項工作全面啟動;2020年底,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市縣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2021年底,財政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路徑基本打通,涉農產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得到緩解,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根據《意見》,自2020年起,省財政連續3年每年安排5000萬元,對成效明顯的試點縣給予獎勵性補助。獎補資金不平均分配,按照“突出重點、鼓勵先進”的原則,對先行先試、財政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手段突出、成效明顯的試點縣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同時,省級統籌現有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金融創新發展、擔保獎補等資金,重點向試點縣傾斜。鼓勵市級安排相應資金,支持試點縣創新發展。試點縣可結合當地實際,將涉農整合資金向財政金融融合創新試點傾斜。

支持建立縣級上市後備資源庫,推動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儘快啟動上市程序。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及境外資本市場等上市掛牌的企業,省財政按規定給予不超過200萬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有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省財政按規定給予獎勵。試點縣可在省級獎補政策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加大擔保政策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山東省投融資擔保集團、山東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支農支小作用,利用省級擔保費補貼、風險補償、貼息等政策措施,支持擔保機構為試點縣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專業化、低成本的融資增信服務。鼓勵試點縣建立“政銀擔”合作風險分擔機制,通過成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設立融資擔保基金、風險補償基金等,實現各方共擔農業農村發展融資風險。試點縣銀行業機構要積極加強與省投融資擔保集團、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保險機構等的業務合作,共同探索新型擔保、保險增信方式,科學設置利率、擔保費率、保險費率。

積極發揮保險保障作用。支持試點縣加強和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持續推動農業保險業務“擴面、增品、提標”。積極推動試點縣特色農產品保險省級獎補政策落地。引導支持農險經辦機構加大農業保險產品研發力度,鼓勵試點縣開展“保險+期貨”等產品創新,推動農業保險加快向收入險轉變。

強化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加大政府引導基金對鄉村振興領域項目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新舊動能轉換基金作用,充實優化鄉村振興產業項目庫,強化產業項目推介,支持產業項目加快落地,扶持農業企業和農村產業加快發展。

規範推動鄉村振興領域PPP項目。加強政策指導和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依法依規參與有經營性現金流、適宜市場化運作的農業公共設施及公共服務PPP項目,促進農業農村發展。

此外,在促進金融機構創新作用方面,《意見》明確,要強化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機構增加鄉村振興信貸資金投放的支持,明確省級銀行業機構要加強對試點縣分支機構的指導,賦予試點縣較大的信貸投放自主權。

在促進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方面,鼓勵試點縣與銀行機構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為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持。同時,優化銀行內部激勵,完善盡職免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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