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則剛?做母親沒有軟弱的權利?

為母則剛?做母親沒有軟弱的權利?

1,

前不久,看到連嶽大神的文章《合格的父母已經喪失軟弱的權利》。文中提到一位媽媽的來信,講述自己不幸的經歷:被丈夫打,還被丈夫吼“滾蛋”、“孩子、房、車、什麼都別想要”。

這位媽媽非常難過氣憤,想去法院起訴離婚,又怕被打;另一個想法就是,“直接帶著孩子遠離這個世界”。

連嶽最後說“要成為一個合格的母親,已經沒有軟弱的資格,有且只能又溫柔,又剛強”。

2,

這位媽媽,不論是否軟弱、脆弱,甚至,是否因家庭矛盾,產生抑鬱的傾向,“直接帶孩子遠離這個世界”,都是一種非常可怕的行為。

是的,可怕。

我自己也曾有過這種想法。那也是我產後,孩子一歲左右左右時。

生孩子時的種種疼痛,坐月子時也各種麻煩、不適、辛苦、勞累,此時本已經都挺過來了。

公婆、老公對自己也算好的,但也難免發生一些雞毛蒜皮般的矛盾,主要是和老公的矛盾。

常常因為一件小事拌嘴生氣,比如孩子摔了、尿溼了、哭了。如果孩子生病,兩人心情都比較焦慮,更是容易爭吵。

老公生氣,過一會兒他就自行化解了。我卻不同,往往一生氣,就鬱結於心,反覆品味,常常在夜裡獨自流淚,老公卻在一旁呼呼大睡,自己是氣上加氣。

嚴重的是,如果兩人冷戰,我更覺得生活沒有希望。身邊躺著的幼小的嬰兒,愈發使人覺得無能為力。於是也想離婚,可是孩子的歸屬、撫養、教育都是大問題。

想的越多,越覺得自己就是“身世浮沉雨打萍”,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去死,帶著孩子一起死,免得留下無限的牽掛,免得他在這世上獨自受苦。

放棄自己的生命,帶走孩子的生命——這種想法有多麼可怕,可是,一位深夜哭泣的媽媽,沒辦法考量。

我的想法只是偶爾的,更沒有實施。可是新聞中的一些媽媽,她們最終走到了這一步。

當她們懷抱著嬰兒,有的甚至還拉著大寶,站在陽臺前,看看藍藍的天,雪白的雲,懵懂又可愛的孩子,感受最後一次陽光的照拂,依然一躍而下。

這樣慘烈的事,誰都會無比痛心。可我相信,在每一個孤獨又漫長的深夜裡,這條路,她們想象了無數次。幼小的孩子,冷漠的老公,遠方的父母。她們的眼淚浸溼了孩子的衣角,浸透了枕頭,可是沒有人看見,沒有人理解。絕望的潮水一遍遍地襲來,她們再也挺不住了。

3,

這樣的媽媽,我們如何忍心指責她們軟弱?狠心?

媽媽們承擔了太多的責任,對孩子,對丈夫,對整個家庭,完全沒有精力和時間照顧自己,愛自己。

媽媽也是人呀 ,她們也有喜怒哀樂。可是為著孩子,她的“自我”被忽視,被壓抑,被隱藏,被打擊。生活突然就變成一口密不透風的大鍋,把媽媽扣在裡面,任她們聲嘶力竭,卻依然不透一絲風,一點光亮,一點溫暖。

可是,生命只有一次。縱使我們千般理解,萬般同情,也要指責她們——太軟弱。

生命走到今天,又何嘗不是歷盡千般辛苦,萬般劫難?

更何況,我們保有的不僅是自己的生命,還有孩子的生命和未來,怎能輕言放棄?

做母親,實在喪失了軟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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