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囚犯為何自殺率高?家人大多放棄營救,笞杖之刑受盡屈辱

其實在古代是很少有長期坐牢的刑罰的。罪犯要吃飯的,還要安排獄卒去管理他們的。如果查閱唐宋時期的歷史文獻,不難看出,當時的犯人被判刑多是兩年以下,很少出現三年以上。而且皇帝動不動就會大赦天下,罪犯如果不流放,沒多久就被放出來了。既然如此,為什麼這些女囚會想不開,寧願自殺也不願熬著一兩年的時間呢?

古代女囚犯為何自殺率高?家人大多放棄營救,笞杖之刑受盡屈辱

古代的監獄其實名目還挺多,漢代是最為複雜的。根據《漢書》記載,漢代中央的監獄叫作廷尉獄,各個府衙還會自行設置監獄。地方上來說,每個郡縣也有自己的監獄。全國上下一共有兩千多所監獄,宮廷之中就有專門關押女性囚犯的監獄,名為掖庭獄。

首先,我們要清楚,但凡把女囚扔進了監牢,那麼這個女子一定是犯了極大的罪過了。我國法律其實對於老弱婦孺或者殘疾者在監禁時是有一定的照顧的。兩漢時期就規定,懷孕或者哺乳期的婦女是可以減輕處罰的,後來還規定了女子可以不用連坐。隋唐時期規定不得對婦女實行杖刑。

明朝時期,對婦女的囚禁上是非常寬容的:"凡婦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餘雜犯責付本夫收管,如無夫者責付有服於親屬鄰里保管,隨衙聽候,不許一概盡禁。"那時候已經有了女監,不允許將男女囚犯混雜在一起關押,還要有專門的"伴婆"監視。

綜上,如果是小偷小摸這種小過錯,女子一般都是交由父母或者丈夫管教。所以我們也會經常看到由家族懲治犯錯的女子,這些女子進了祠堂,基本上也會動用私刑,這些法律上都是默認的。

但凡被扔進大牢之中的女囚,不是作奸犯科就是殺人放火。她們所要面對的刑罰是相當殘酷的,不僅僅是身體上備受摧殘,貞操名譽也是盡毀。

古代女囚犯為何自殺率高?家人大多放棄營救,笞杖之刑受盡屈辱

古代刑罰之中對女性的酷刑是非常觸目驚心的。從宋、元時期開始,就已經有了去衣受杖的規定,也就是說女子如果犯了大罪,必須要受笞杖者之時,就要脫了褲子受杖,在實施刑罰的時候,還會又很多人參觀。這對於婦女來說,不僅僅要經受皮肉之苦,還會因為難堪而羞辱至極。這種規定一直到了明代還存在,而且還衍生出了一種可怕的現象。那時候如果鄰里之間出現了矛盾,有些卑鄙之人就會時常盯著這家女主人或者女兒的言行,捕風捉影,尋找事端,誣陷女子有姦情,因此造成了無數冤假錯案。這些女子本就受了冤屈,如果還屈打成招,當眾脫衣受辱,大多也會尋了短見。

晚清文人俞樾曾經在自己的筆記之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某一個縣令在年輕時非常輕狂,平時也時常與人談論市井桃色緋聞。有一日他在審理案件的時候發現案情牽扯到了一些閨中密事,就故意牽扯,將女子定為姦情,並且決定馬上脫衣行杖刑。旁人為女子說情,希望縣令至少讓女子穿一條單褲,那縣令振振有詞:"刑律上明文規定,婦女犯罪應決杖者,奸者去衣,餘罪單衣決定,婦女犯罪應決罰。"後來這位縣令東窗事發,因為貪汙受賄被處以極刑,家產全部被沒收,妻子被流放為娼,人人都說這是因為他侮辱女囚的報應。

清代的女犯一般是交由專門的官媒婆看管的,女囚犯來到監獄,先要餓上兩天,如果反抗還要捱打,甚至晚上不允許睡覺。有人說女囚在監獄裡面會被獄卒侮辱,明清法律是明文規定的:姦淫女犯的,要處以杖一百、徒三年;強姦者要處絞刑。但是,即便不被獄卒玷汙,她們也將會面對諸多帶有嚴重侮辱色彩的酷刑。

古代女囚犯為何自殺率高?家人大多放棄營救,笞杖之刑受盡屈辱

事實上,在監獄裡面的虐待囚犯的現象是非常普遍的,手段也極為殘忍。漢代酷吏尹賞任在長安做縣令之時,曾經在監獄裡面挖了一個地牢,名為"虎穴"。地牢數丈深,四面都砌上牆,上面用石板蓋住。每次這位縣令會將100名犯人扔進這個地牢之中,然後用大石板將洞口嚴嚴實實蓋住。幾天之後,這些犯人全部餓死在裡面,他們在地牢之中經歷了怎樣的痛苦,黑暗、飢渴、相互殘殺……我們都無法想象。

在宋朝之時,地方衙門設置了"門留",也就是臨時拘禁的地方。一些黑心的官吏,會將那些嫌疑犯和無辜的證人們一同關在裡面監禁,而且還不給他們飯吃。有的甚至對他們嚴刑拷打,案件還沒有審理完全,就已經被折磨致死。因為這裡長時間陰暗潮溼,受到刑罰的人又容易被感染,所以導致這些"門留"之中常常疾病橫行,體弱之人就算不受刑罰也容易染上惡疾。

就算能夠熬下屈辱,在這些酷刑之中活下來,還需要家人上下打點,才能在監獄裡面求一個生存的空間。根據清朝史料《獄中雜記》之中記載,在康熙年間,刑部大牢之中人滿為患,上到十四司的官員,下到看守犯人的小獄卒,都會從中撈取好處。為了能讓家屬心甘情願將錢財送過來,一些罪行很小的罪犯也會被迫帶上沉重的手銬和腳鐐,囚犯痛苦難忍,如果家人不將打點的錢送過來,這些罪犯就會一直戴著這些東西。

坐班房"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一個詞,但其實"班房"並非是監獄的一種,而是衙門之中辦事的地方。為了防止延誤審判,犯人和證人們會被安排在班房候審。在班房之中,犯人們也免不了被凌辱,依舊會被敲詐一番。班房之中的床位、鋪位甚至明碼標價,高價者可以睡在床上,甚至可以住單間,沒錢的只能躺在地上。所以後來,班房才被傳成了監獄的代稱。

古代女囚犯為何自殺率高?家人大多放棄營救,笞杖之刑受盡屈辱

在古代,女子本就沒有什麼權力,犯罪的女人更加沒有生存的權益。女子一旦進了牢房,無論是孃家還是夫家,願意花錢為她們打點的極少,無論犯了什麼罪,只要在監獄裡待上生不如死的幾天,大多選擇自盡結束餘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