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價的時候,假裝走開有用麼?

砍價的時候,假裝走開有用麼?

討價還價的過程,就是討論交易產生的淨收益如何分配的問題。比如一件衣服成本 200 元,但是你最多願意出 500 元買下它,那麼這次交易創造的淨收益,就是 500-200 = 300 元。

價格在這個時候,像一個天平準星一樣,往左邊撥一下,店主佔的多一點,消費者少一點;往右邊撥一下,消費者多一點,店主少一點。但是無論如何,價格超過 500 元,或者低於 200 元,這個交易是基本不會成交的。

所以在這裡我們可以用三個點,表示「我」和店主之間產生的博弈:

砍價的時候,假裝走開有用麼?

店主的底價 200,「我」的底價 500,和中間的價格(假設為 300)。如果按照合作博弈的搞法,大家二一添作五,定價 350,店主拿走 150 的收益,「我」拿走 150 的收益,皆大歡喜。

但是問題在於現在信息是不對稱的,而「我」顯然有壓低自己最高報價的動機,而店主也有抬高自己成本的動機,所以讓「我」和店主自己報,肯定都不會說實話。並且也沒有什麼第三方來仲裁,所以現在大家只能通過其他的方式來給對方「發送信號」。

一般來說,發送信號的方式有兩種:

1. 討價還價;

2. 拔腿就走;

經濟學意義上說,討價還價的過程你說什麼一點都不重要——因為這就是一個消耗時間[1]的戰鬥(Attrition War),雙方靜默著等著誰先沉不住氣就行了。因為時間成本更高的人會覺得這樣拖下去不值得,而選擇提前結束這場戰鬥。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所謂的「特別會砍價」和「特別能賣東西」,往往是在討價還價的過程中,能夠給對方提供額外的情緒價值,而對方得到補償之後,願意降低一點自己的售價或者出價,讓另外一方得到更高的金錢利益。排除掉這部分或正或負的情緒價值,討價還價的過程無論說什麼都是無所謂的,因為反正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你說的是真的,雙方的信息結構都沒有任何更新。

而當「拔腿就走」的那一瞬間,「我」就在試圖給店主發送了一個信號——我說的價就是我能接受的,讓我保持合理收益的最高價。

為什麼說是「試圖」呢?因為「走」這個動作也並不是不可撤銷的,而是可以再回來的。這種情況下店主很可能並不會認為「我」所發出的這個信號非常可信。但是呢,「走」這個動作,又好過空口無憑的說便宜話,因為如果走了再主動回來,意味著自己喪失了一部分的討價還價的主動權——至少你的底價高於你所說的;當然如果走了店主把「我」叫住,也說明店主報的價格還有下降空間。其實在這裡,不存在「假裝」或者「不假裝」的問題,因為店主無法判斷是不是裝的,所以「拔腿就走」就是一個信號的發送和接受的過程。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拔腿就走」是一個可能給雙方帶來信息更新的動作,而信息更新自然就面臨著策略的變化。

於是店主現在就面臨一個權衡:

  1. 讓「我」走;
  2. 攔住「我」,提出一個新的價格。

如果店主選擇讓我「走」,那麼店主面臨一個概率會失去我這個客戶,但是也有一個概率我會主動回來,所以這是一個方差比較大,但是收益也比較大的策略;而攔住「我」,則大概率是可以成交的,但是顯然店主要放棄一部分的利潤了。所以店主的權衡就是:

在大部分的成交單中以更大的概率獲得小利潤,還是更傾向於大開大合,以相對較低的概率獲得一個高利潤。

經濟學中,用來定義這個傾向的叫做「謹慎」。如果店主是「謹慎」的——那麼在數學上就體現為效用函數的三階導數大於零。

砍價的時候,假裝走開有用麼?

那麼也就是說店主傾向於從大量商品的出售中獲得小利潤,而非從少量商品中獲得更大的利潤,那麼其就大概率會傾向於一些預防損失的行為[2],這個時候假裝走開就容易生效;反之,如果店主不是這樣的,那麼店主可能覺得無所謂,這個時候假裝走開就沒有效果了。

所以要想知道假裝走開有沒有用,可以先給店主一個問卷做做,測一下他 / 她的謹慎傾向,然後根據問卷反饋結果來決定討價還價中是否採用「假裝走開」的策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