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只要你自己考慮好,你的愛情你做主,媽媽不再幹預你的選擇

我至今不知道自己當初干預兒子戀愛的做法是否正確,但是,我的內心還是很愧疚的!


兒子今年二十三,已上班,有正式編的工作。
我們全家都是工薪階層,老公也有正式編工作。一直以來,我和老公都勤儉持家,加上適度的理財,所以經濟上還算過得去吧。在縣城已經為兒子另買了一套房子,目前我老公在還著房貸。兒子工作後,我們幫他買了一輛二十多萬的車子。
我們對兒子的擇偶要求是,儘量談一個有穩定工作、家庭負擔相對輕一點的對象,這樣他以後的日子會好過一些,也可以減少影響夫妻感情的矛盾。
兒子在2019年3月份認識了一個女孩。開始的時候他只是行蹤異常。以前,我們全家三人經常晚飯後一起散步,可那段時間,我和老公出去散步時,他都肯和我們一起散步了,但我們前腳出門,他後腳也跟著出門,而且經常很晚才回來。天天如此。
我們感覺,兒子肯定有情況了!但不管我們怎麼旁敲側擊,他都不肯說實話。那時,我們就覺得,他只是和人家處處,因為還沒正式戀愛,所以不太方便告訴我們。我就對他說,如果你談戀愛我們不反對,但是你要慎重選擇,因為你要對你自己的以後負責,而且你目前還小,剛工作,思想還沒定型,不要太急著談戀愛。
去年5月份的母親節,他拎回了一個好看的包包,對我說,他戀愛了,這個包包是女朋友買給我的。我感覺很突然,這麼快就跟我攤牌了嗎?這麼快就墜入愛河了嗎?

他跟我說,女孩比他大兩歲,在一傢俬人單位上班,工資不高,但人漂亮,脾氣好。女孩父母沒工作,父親平時打工,母親沒上班,因為有一個才7歲的弟弟要照顧!
我一聽,就覺得有點懵,問他女孩的父母年齡,說是一個50歲,一個47歲!
母子倆第一次有了矛盾。我反對他談這樣家庭的女孩。如果沒有那個小弟弟,只要他喜歡、他願意,我不反對,父母養育了女孩,他以後和女孩共同贍養女孩的父母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可是現在有了這樣的一個小弟弟,算是怎麼回事呢?
都說誰養誰負責,可等到這個小弟弟20年後結婚,需要父母給力的時候,父母卻都已經是近70歲的年紀了,都是需要子女贍養的年紀了,有什麼精力有什麼能力給兒子買房買車還貸款啊?這樣的家庭,女孩註定是扶弟魔啊!如果兒子和她談成了,肯定是要受連累的。
做父母的誰不希望兒女能有個好的歸宿?我聽完女孩的家庭情況後,堅決反對兒子和這個女孩戀愛!

孩子,只要你自己考慮好,你的愛情你做主,媽媽不再幹預你的選擇

兒子很傷心,說是他很中意這個女孩,說我不民主。我就對他說,民主可以,你把你的房貸先領去還吧,房子也歸你了,反正也是寫得你的名字,車子也幫你買好了,你和她過你們自己的日子去,不要和我們做父母再有牽連就是了,以後我們做父母的不會也要幫著你養你的岳父母和小舅子吧!
他迫於我的壓力,答應和女孩分手。可是晚上又求我,說是捨不得女孩,還是想談和她戀愛。
我嘆了口氣,說,你想談就談吧,反正我該說的已經說過了,你好自為之。在你們準備和她結婚之前,不要帶她來見我們。
然後,他開始了他火熱的戀情。每個休息日每個節假日都不見他的蹤影,問他,都是和女孩在外面遊玩。我想,那時的他無疑是最幸福的時候吧。
漸漸地,他跟我說,和女孩有了不愉快。到哪去玩好玩的,女孩就會說還想再來玩,兒子說可以啊,我們以後想來就來。女孩說以後我們帶我弟弟一塊玩,好不好?兒子頓時就變了臉色:那你就自己陪著你弟弟來玩吧。到哪去玩,看到有什麼好東西,女孩的心裡全是想著給弟弟買。兒子的心裡想到我說過的話,對女孩就有了一些看法。

孩子,只要你自己考慮好,你的愛情你做主,媽媽不再幹預你的選擇


我對兒子說,女孩的想法很正常。你們以後結婚過日子,如果你們的日子富裕,她孃家貧窮,她怎麼可能眼看著父母、弟弟受苦受累呢?你讓她獨自過自己幸福的小日子,完全不顧自己的孃家,肯定是不可能的,那你們倆的矛盾就不可避免。

兒子說要扭轉女孩的內心想法,誰養的誰負責,沒有誰來為她父母高齡時養的弟弟買單,以後過日子該盡的贍養義務照樣盡,想摻雜撫養她弟弟的想法,肯定不行。
我不想再說什麼,兒子還是幼稚了些,血濃於水,這是真理啊!女孩的想法沒有錯啊。

去年國慶節後,兒子突然說和女孩分手了,最終的原因還是因為女孩寵小弟弟的原因,他們吵架了。兒子說他受不了她整天把弟弟掛嘴邊上的做法,吃什麼玩什麼買什麼都會想到她弟弟,屢教不改,他感到失望,不想再和她糾纏下去了。可女孩說,兒子和我們全家最大的原因是嫌棄她沒有正式工作,如果她有正式工作,有比較高點的工資,我們肯定不會這樣的干預她善待她的弟弟。好吧,她說的也許也有道理。其實我想說的是,你們兩個人以後過日子,不要牽扯上我們做父母的好不好?

孩子,只要你自己考慮好,你的愛情你做主,媽媽不再幹預你的選擇


年輕人,談戀愛就好像過家家似的。我覺得他們會很快和好,所以也沒當回事。

可是,兒子從分手後就變得沉默了,失去了快樂的感覺,突然地也變得和我們生分了,也不再和我談自己的心思和想法。有時我問他,他說,媽媽,我失戀了啊,你還指望著我跟以前一樣陽光、快樂嗎?媽媽,我是喜歡她的啊。

我聽了後,很捨不得兒子,偷偷地流淚了!我有些後悔,如果這段戀情真的是兒子所滿意的,如果他願意和女孩一起共同面對和承擔日後的風風雨雨,我幹嗎要反對他們啊?

現在已經是2020年的4月下旬了,他們好像真的沒有再像以前那樣的親密地吃喝玩樂瘋一處了。我問兒子,難道真的就沒有一點聯繫了?他說,聯繫得少,女孩正在進行考編考試的緊張學習中,女孩說,只要她考上了,兒子就不應該有理由拒絕她了,包括我們做父母的也不應該拒絕她了吧?

我很鄭重地對兒子說,如果你真的願意和她一輩子在一起,不在意她的其他條件,願意和她共同面對以後的風風雨雨,並且保證沒有怨言,保證以後不後悔,保證以後幸福快樂,你的愛情你做主,我和你爸不會再幹預你的選擇。

因為,我們其實只是希望我的孩子永遠幸福快樂、健康平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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