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縣人民檢察院精準施“救” 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近年來,鳳翔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健全完善國家司法救助與脫貧攻堅對接機制,以貧困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為重點,加大司法救助案件線索摸排和調查工作力度,主動作為、精準施“救”,積極服務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2018年以來,鳳翔縣人民檢察院共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5件11人,發放救助金11萬元,其中涉及建檔立卡貧困戶7人,有致貧風險困難群眾4人。

一、堅持應救盡救,積極摸排線索。鳳翔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關於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充分調動“院內”“院外”資源,積極摸排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線索,努力讓符合救助條件的群眾及時進入救助範圍。一方面,加強內部協作配合,案件管理部門根據縣域發案特點,篩查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重點排查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是否屬於貧困戶,能否通過訴訟獲得賠償,及時發現司法救助案件線索;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刑事、民事檢察部門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通過訊問詢問、走訪調查等途徑,發現生活確有困難的案件當事人,及時向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反饋,靈通救助案件信息。另一方面,加強與民政、教育、扶貧、交警等職能部門的聯繫,藉助其行業優勢摸排案件線索;同時,深入村組、社區宣傳國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導群眾提供案件線索、提出救助申請,拓寬線索來源渠道。

二、認真調查核實,做到精準施救。鳳翔縣人民檢察院對摸排的司法救助案件線索,通過鎮村初步調查、入戶實地核查、綜合分析研判等方式和程序,做實做細調查核實工作,提高司法救助針對性、實效性。掌握救助案件線索後,及時安排辦案檢察官到擬救助貧困當事人或其近親屬所在鎮村,認真聽取鎮村兩級對擬救助對象家庭狀況的介紹,並詳細瞭解建檔立卡幫扶情況。隨後,在鎮村幹部參與下,辦案檢察官入戶走訪,對擬救助貧困當事人或其近親屬家庭居住條件、生活狀況實地考察並現場確認,確保真扶貧、扶真貧。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辦案檢察官充分聽取刑事案件承辦人意見建議,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彙報,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貧困當事人立即啟動救助程序;對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做好釋法說理,並協調基層組織,幫助貧困群眾解決生活困難。

三、多方協調爭取,保證資金效益。主動向縣委彙報司法救助支持脫貧攻堅工作,將司法救助納入全縣脫貧攻堅“大盤子”,建立司法救助與脫貧攻堅對接機制,保障司法救助專項資金及時到位。針對司法救助案件具體情況,區別情形協調對接,讓貧困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第一時間享受司法救助制度紅利。對生活困難、急需救助資金扶持的,及時向縣委政法委彙報,申請縣本級財政救助;對家庭貧困,但短期內不致影響基本生活的,申請省市司法救助專款進行救助。2018年以來,鳳翔縣人民檢察院申請縣本級財政救助款7萬元,省市專項救助款4萬元。同時,為確保救助資金安全合理使用,對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貧困當事人或其近親屬,鳳翔縣人民檢察院協調鎮村指定專人管理,做到專款專用。如辦理蘇某國家司法救助案中,貧困當事人蘇某智力殘疾,子女為未成年人,鳳翔縣人民檢察院徵詢蘇某所在鎮村負責人意見,將3萬元司法救助金設立專門賬戶,並指定村民小組長代為保管,在鎮村監督下按月發放生活費用。

四、聚焦小康目標,嚴防因案致貧。在做好對貧困當事人或其近親屬司法救助的同時,對不屬於建檔立卡貧困戶,但存在因案致貧風險的案件當事人,依法開展司法救助。鳳翔縣人民檢察院結合辦案,及時掌握生活確有困難被害人情況,特別對刑事案件中造成家庭主要勞動力或唯一經濟來源成員傷亡,因得不到或不能足額得到賠償,陷入困難的被害人及其近親屬,通過辦理司法救助案件,有效防止因案致貧、因案返貧。2019年1月,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王某死亡後,肇事方僅支付了部分喪葬費,王某家庭失去唯一生活來源,靠親戚朋友接濟度日,生活十分艱難。獲此線索後,檢察官主動上門瞭解情況,向王某家屬宣講有關救助制度,在王某妻子提出申請後,經過調查核實,為其發放司法救助金3萬元,並協調村組對其家庭重點照顧和扶持,使徘徊在貧困邊緣的家庭重回正常生活軌道。

(文字:張傑 張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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