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業單位這類人員可調任公務員!這地發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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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官網發佈 《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省委組織部近日修訂出臺《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這次修訂,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據。

此次修訂最新明確

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 其中,調入省級機關、南京市的市級機關,應當擔任縣處級副職以上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 調入南京市的區、街道機關,應當擔任鄉科級正職以上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

  • 調任職級公務員應當主要補充機關緊缺的優秀專業人才。

細化調任資格條件

明確調任人選應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突出能力要求,規定應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素質、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並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經歷、資歷進行了細化規定;明確了因工作特殊需要適當調整有關調任條件的權限和情形,進一步打通三支隊伍交流的渠道。

規範調任程序權限

明確調任人選通過組織推薦方式產生,跨地區、跨部門調任的原則上通過比選擇優產生人選,專業性較強的調任職位注重通過公開選調的方式產生人選;細化調任考察的內容和方式,突出政治考察,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明確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對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調任人員另行安排工作,原則上不得在機關任職

信息來源:滁州在線

主辦單位:中共天長市委

承辦單位:天長市融媒體中心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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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禁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便溺。

(2)嚴禁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其他有禁菸標誌的場所吸菸

(3)嚴禁違規擺設攤點、佔道經營、出店經營。

(4)嚴禁隨意露天燒烤、排放油煙、傾倒汙水。

(5)嚴禁隨意張貼、噴塗、散發廣告。

(6)嚴禁未束犬鏈(繩)攜犬出戶。

(7)嚴禁在小區公共區域私搭亂建、堆放雜物、亂停車輛。

(8)嚴禁圈佔綠地、毀綠種菜、高空拋物。

(9)嚴禁違規私拉亂接電線、在規定位置以外的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給電動車充電。

(10)嚴禁駕駛機動車違規使用通訊工具、亂鳴喇叭、濫用遠光燈。

(11)嚴禁駕駛機動車違規穿插變道、不禮讓行人、隨意停車、車窗拋物。

(12)嚴禁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規使用通訊工具。

(13)嚴禁非機動車違規逆向行駛、加裝遮陽蓬(傘)。

(14)嚴禁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跨越交通隔離欄(帶)。

(15)嚴禁違規佔用公共停車位、在公共停車位私裝地鎖、堆放物品。

(16)嚴禁營銷宣傳、娛樂、婚喪等活動噪音影響他人工作、學習和生活。

(17)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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