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講堂】全球學術英國篇(三)英國大學的職稱體系

英國的高等教育機構對任職教師的教學及研究頭銜都有明確的規定,不同學校有一定的差別。目前英國大學基本保留著兩種不同的職稱系統,老牌大學的教師分為四個等級,即Lecturer、Senior Lecturer、Reader和Professor.

Lecturer,講師,主要負責開設講座課程,帶領研究小組和指導研究生,是英國大學裡初級的學術頭銜;

Senior Lecturer,高級講師,既要具備良好的教學和行政能力,又要展示出很強的研究能力;

Reader,字面直譯為“讀者”,是英國特有的,薪水與教授很接近,有人譯為副教授,有人譯為準教授。是英國大學授予研究或學術成就名突出的學者頭銜,要成為Reader,需要具有優良的學術出版物,獲得過研究資助並有外部推薦,也稱待位教授,指的是以前對教授名額有限制時,等待老教授退休補位的學者;

Professor,教授,資歷深,學術地位高,是英國大學向資深學者授予的最高學術頭銜,位於大學學術領域的最高位置,負責該領域的教學和研究。能成為教授的,都是已在某一研究領域獲得非常優秀的成績,且教授頭銜之後往往附有具體學科的名字,如Professor of Human Geography(人文地理學教授)、Professor of International Trade Law(國際商法教授)等,這是因為英國大學傳統上在一個研究領域或一個系只設置一個教授職位,以保障其最高學術權威地位,寧缺毋濫。

有的Professor在院系裡擔任院長或者系主任,又被稱作Chair Professor;有的不擔任院系的行政職位,被稱作Personal Professor。英國的Professor並不等同於中國的教授,要成為Professor,其難度比在中國大得多。

而在一些較新的大學裡,也就是1992年以後從理工技術學院改成為大學的,Lecturer相當於助教,Senior Lecturer相當於老牌大學的講師,Principle Lecturer相當於老牌大學高級講師。

在英國,學術頭銜的提升不僅要求在學術上達到相應的要求,還須有空位置才能實現,他們遵照嚴格的體系一級級晉升。

另外,英國大學裡還有一類人是專注於純粹的科學研究,不承擔教學任務。頭銜有:

Fellow,這個頭銜往往跟經費有關,比如研究者拿到一筆研究經費,或者獲得大學裡長期設立的某項研究捐贈等,再向上晉升時,還需要拿出國際知名的研究成果。

Research Fellow,一種博士後研究人員,是初級的研究頭銜,相當於教職人員中的Lecturer,一般需要具備博士學位。

Senior Research Fellow,高級研究人員,是一種高級研究頭銜,相當於教職頭銜中的Reader或Senior Lecturer,往往是有名氣的學者,只從事科研,不進行教學。

Professor Fellow,教授級研究員,是授予研究者的最高頭銜,相當於走研究道路的Professor,一般只進行科研,不從事教學。(責任編輯趙豔玲,主編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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