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稷征启公告〔2020〕2号

为保障稷山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稷山县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体育路与育英街交叉口东北角,东至运稷一级路、西至体育路、南至明鑫苑、北至育英街,总面积为61.44亩。

土地权属:东街村和东渠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育英街南,东至农村道路、西至民悦园、南至涧东村地、北至育英街,总面积为14.88亩。

土地权属:涧东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县直初中和消防站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6日由稷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稷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