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戶口新政來了!父母投靠落戶限制放寬,酒店式公寓可設集體戶

父母投靠落戶年齡將不受限制,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取消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可以設立集體戶........剛剛,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一波回應民生關切的戶口規定新政“來襲”,將進一步提升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廳正式發佈《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戶口規定》)及10條便民舉措),規定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這10條便民舉措“乾貨滿滿”,聚焦辦事難、辦理慢、辦事繁等問題,努力消除政策性障礙和限制性條款,並在居民身份證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項便利。

10條便民舉措

一、取消父母投靠落戶年齡限制,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杭州市城區除外)。

二、放開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間投靠落戶限制。

三、允許在直系親屬所有的房屋產權內落戶。

四、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取消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推行設立社區(村)公共集體戶。

五、省內戶口遷移不再使用遷移證件(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入、遷出學校等除外)。

六、簡化戶口登記事項申報材料,實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務共享信息等同紙質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複印件。

七、推行部分戶口登記事項“全市通辦”,設區市範圍內可以異地提交申報材料。

八、開通居民身份證辦理“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申領人可以享受優先受理、簽發、製作等服務。

九、實行居民身份證(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全國範圍免費快遞。

十、省內異地申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異地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據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戶口規定》歷經2年時間修改完成,是現行法律及戶口登記管理政策的集中展現,是原規定(2008年7月正式實施)實施近12年的總結、延續和提升。

通過修改,《戶口規定》條款數由九十條增加到一百四十八條,基本涵蓋整個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具有辦理條件更明晰、申報材料更簡便、審批程序更規範、服務群眾更優質、減負效果更明顯、監督管理更有力等特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