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期投P2P平臺 投資人應避開5個踩雷風險點

  又到一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P2P網貸投資和一般的消費行為不同,稍有不慎就將遭受巨大的損失。2018年是P2P網貸平臺完成備案登記的關鍵時期,按照監管要求無法完成備案的平臺必須退出,因此需要投資人比往年更加謹慎。下文中,筆者將對P2P網貸行業近年來的停業及問題平臺狀況進行回顧,並列舉了備案期投資人在投資中需要注意的要點。

  一、歷年停業及問題平臺各類型走勢

據網貸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2月底,P2P網貸行業累計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為4164家,分佈在2011年至今的8年間,高峰期為2016年,2016年全年停業及問題平臺數量超過1700家。

在4164家停業及問題平臺中共有2023家問題平臺(跑路、提現困難、經偵介入3種類型)。

從近8年停業及問題平臺的類型分佈走勢看,可以清晰地發現,行業發展狀況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1、跑路類型的佔比出現了逐年下降的走勢,最高值為2014年的45.85%,2018年已經降至3.94%,可見惡意跑路的情況出現了大幅度下降的走勢。

2、停業類型的佔比大幅度上升,自從2016年開始總體保持佔比超過6成的走勢,可見在2016年監管發力後,主動退出的平臺佔據了主導。

3、提現困難的佔比並沒有顯著下降,2017年及2018年提現困難的佔比均超過20%,多為平臺借款項目出現逾期等原因導致提現困難,此外也存在平臺自融、資金鍊斷裂導致的提現困難。

備案期投P2P平臺 投資人應避開5個踩雷風險點

  二、投資人不幸“踩雷”仍應爭取抱團完成立案

上文提及截至2018年2月底,共統計了2023家問題平臺,那麼投資人一旦“踩雷”,是否就該自嘆“命運不濟”呢,是否能夠通過報警立案獲得些許損失呢?

筆者根據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為避免重複統計,篩選了已經完成刑事一審的宣判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不完全統計結果顯示,累計共有300多例刑事案件(注:1、可能極小部分涉及網貸借款案件,非網貸平臺的宣判。2、部分平臺已經宣判,因為裁判文書網更新原因,導致未列入統計),具體數量走勢如下圖2所示:

備案期投P2P平臺 投資人應避開5個踩雷風險點

筆者選取了2015年至2017年宣判的40家平臺進行分析發現,2017年的宣判週期(平臺負責人拘留至宣判的週期)有拉長趨勢,數據統計結果顯示2015年的宣判週期約為1年、2016年宣判週期拉長至1.3年、2017年宣判週期拉長至1.97年,最長宣判週期長達2.6年(約31個月)。如下圖3所示:這背後或許也與案件增多、審判難度大幅增加,導致宣判週期明顯拉長的情況發生。因此,按照極端情況,假設問題平臺已經完全立案,最長審判期限為31個月,截至2015年7月底(31個月前)的問題平臺數量為847家,這也說明近40%的問題平臺已經完成宣判。

從完成宣判的平臺結果看,對於仍然存有資產的平臺,法院仍將對資產進行變現按集資額比例返還給各被害人,因此投資人仍應爭取爭取立案獲得損失。

備案期投P2P平臺 投資人應避開5個踩雷風險點

 三、“315”後備案期投資人應儘量避免以下風險點

上文對於“踩雷”的投資人提出了仍應蒐集整理證據進行報案,爭取減少損失,那麼對於不久的將來,投資人應該如何降低風險避免損失呢,筆者認為主要應該避免以下5大風險點:

1、平臺合規意願弱

假設備案完成的日子不再延期,“315”距離2018年6月僅剩下4個月不到的時間。多地已經出臺了地區的備案整改驗收細則及P2P網貸監管暫行辦法等等監管政策,對於想獲得P2P網貸“經營許可證”的平臺此刻必將合規作為現階段日常運營的重中之重。對於投資人,若發現平臺合規意願不強,包括不限於以下幾點:在長期發佈超額借款標的,沒有任何收縮存量不合規規模的意思;信息披露較差,沒有按照銀監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進行整改;未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平臺進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評測。投資人可以暫時遠離這些平臺,待其合規性發生明顯改善後再考慮相應投資。

2、放出遠超平臺實力的營銷活動

此處的平臺營銷活動包括平臺多渠道持續“高返”發放羊毛及通過投資贈送實物獎勵等等活動。對於大多數平臺,投資人因為缺乏去平臺現場進行風控考察的機會和精力,對平臺缺乏瞭解,投資僅僅是因為看中了平臺較高的返利,但是殊不知平臺給出的活動根本與平臺自身的實力不符,無法支撐其長期“高返”。對於眾多中小平臺,若其成交多基於“羊毛黨”的投資資金,這類資金成本較高,遠高於網貸行業平臺的綜合收益率,長久以往,平臺很難承受如此高額的成本,一旦撤資就將導致平臺資金鍊斷裂而“爆雷”。2017年9月的“連環雷”即為羊毛平臺引起。

3、投資不知名的平臺

對於投資人來說,不知名的平臺意味著你對該平臺不瞭解,無法判斷該平臺是否為真實的平臺,有無真實的借款關係。筆者從裁判文書網上宣判的平臺信息中分析彙總發現,其中的平臺超過7成平臺爆雷的原因為投資項目為虛假項目,為平臺負責人挪去自用。監管層要求P2P網貸平臺需要與銀行進行銀行存管合作,其中的出發點即為避免平臺接觸資金而產生風險。

4、過分迷戀銀行存管

上文提及P2P網貸平臺必須與銀行進行銀行存管業務合作,不過對於已經上線銀行存管的平臺,以下兩點銀行存管的2點投資人需要注意:1、僅部分標的為銀行存管標,已經爆雷的拉拉財富和國誠金融均為雙系統。後期,國誠金融投資存管標的投資人能夠獲得資金。2、銀行存管標為假標,投資人投資的資金進了平臺的賬戶。2017年9月底爆雷的響噹噹為例,該平臺由於大量標的為假標,即使上線了銀行存管仍然無效。

5、工商大幅變更平臺

P2P網貸平臺的關鍵工商信息(股東、法人等信息)的變更總是會引發猜測與討論,甚至被認為是風險提示的信號。

2017年9月爆雷的平臺宜投金服即為該類型典型的平臺,平臺4月、5月的股東、法人代表等工商信息發生了較大的變動,同時平臺的返利活動較多,9月平臺出現提現困難。

  四、總結

P2P網貸行業隨著監管的逐步加強,惡性跑路事件數量逐步降低,不過對於投資人仍然需要注意風險把控,上文提及的5點雖然為投資人投資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風險因素,但是對於一般的投資人若遇到相關情況時,這個時候寧願避而遠之進行觀察,減少投資或退出投資,選擇風險相對可控的項目進行投資,畢竟投資的核心永遠是選擇大概率成功的項目去投資。

作者:陳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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