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通知:不符合條件的網約車與駕駛員,將在年底前退出上海

不久前,#深夜打的被帶至墓地#的新聞又席捲網絡,人人自危,現在網約車的社會環境到底如何?到底還能不能叫網約車了?

10月22日上午,2018年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企業約談會舉行,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市公安交警總隊、市運輸管理處聯合約談上海市16家網約車平臺企業。

上海發佈通知:不符合條件的網約車與駕駛員,將在年底前退出上海

此次被約談的對象包括美團、大眾、吉利、神州等獲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企業。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獲悉,滴滴因為在上海暫未獲得網約車平臺企業經營許可,未被囊括之此次約談中,另行單獨整改。

座談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企業經營行為的通知》,要求上述16家平臺企業對現有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清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基本實現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

上海市運輸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部分網約車平臺企業在2016年、2017年獲得了經營許可,並在當時完成了數據對接測試,但並未做過真實的數據對接。企業應該儘快符合上海的相關要求,將實時全量數據接入監管平臺,不要許可前許可後是兩個狀態。

上海發佈通知:不符合條件的網約車與駕駛員,將在年底前退出上海


各網約車平臺企業要在2018年10月25日前要落實以下整改要求:

(一)全面清理”馬甲車”,平臺通過自查自改或根據聯合檢查組提供的嫌疑名單,全面核查並清理線上線下信息不符的車輛,對查實的賬戶進行永久封禁

(二)接入全量數據,平臺公司要向上海市網約車監管平臺接入已註冊車輛基礎信息、已註冊駕駛員基礎信息、全量實時訂單信息(包括正在進行的訂單);

(三)要參照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和監管有關要求,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一律進行背景核查,對具有刑事犯罪前科、治安拘留前科的人員,堅決予以清理;

(四)平臺公司嚴格按照《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即日起禁止對不具備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審核註冊;

(五)完善派單機制,平臺公司要在派單前應用人臉識別等技術,對車輛和駕駛員一致性進行審查,同時禁止駕駛員選擇乘客;

(六)建立投訴凍結機制,平臺公司要及時核查處理乘客投訴,對乘客投訴未核查處理的車輛和駕駛員,不得再次派單;

(七)平臺公司要通過頁面推送、短信提示和電話通知等方式,督促平臺內滿足“滬籍”要求但尚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人員和滿足“滬牌”要求但尚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非營運個人車輛,儘快按照交通運輸部《暫行辦法》和本市《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到指定地點申請辦理;

(八)各網約車平臺按照相關規定只對同時具備網約車車輛營運證件和網約車從業人員資格證的簽約者發佈招車信息等業務;

(九)自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期間,對全市網約出租汽車實行臨時價格干預。要求平臺公司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 《通告》施行前一日實際執行運價,同時不得新增其它收費項目。新投入運營的網約出租汽車平臺,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已運營平臺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車型的最高運價。

此次座談會要求,針對以上九條整改要求,各平臺公司要於2018年10月26日15點前,向聯合檢查組反饋整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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