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这 里 是 泸溪人大 放 送。

我县美丽乡村创建启动近三年来,美丽乡村创建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大批村庄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容貌秩序、乡村景观、产业发展、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广大群众休闲观光的乐园、和谐宜居的家园。根据湘西州美丽办的部署安排,结合《湘西州100个美丽乡村集》的编辑工需要,现向全社会征集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光摄影作品。希望县内外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1.民俗文化类:征集泸溪县红土溪村、黑塘村(狮子山)、黄家桥村、马王溪村、都岐村、浦溪村、新堡村、银井冲村、五果溜村、新寨坪村、大陂流村、岩门古堡、芭蕉坪村、水卡村14个村民俗文化活动(或人文风情)的摄影图片各1—2幅。

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2.历史风光图片类:凡属于拍摄以上14个村全景风貌的老图片(2015年前拍摄的。黑塘村不受时间、数量限制)各1幅。

泸溪县“美丽乡村”人文风情摄影作品征稿启事

3.投稿作品要求:本次征集图片单幅、组照(组照只算1幅),彩色、黑白均可。作品长边在2560像素以上且不低于2MB的JPEG电子文件,作品只能做亮度、对比度、彩色饱和度的适当调节,拒收电脑创意的艺术作品。

4.每幅作品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号码,作品拍摄地的村名,拍摄时间,以上文字缺失不予评选。

5.投稿者必须拥有作品的有效版权,投稿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涉及法律等相关责任,作者自负。

6.所有入选作品征稿单位用于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在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7.作品一旦入选,接到征集方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把原始的RAW文件或不做任何调整的JPEG文件投送到指定的地方,过期作自动放弃入选处理。

8.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来源:泸溪人】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