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中,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
以办案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例时有发生,
不少群众已对这类骗术打足“预防针”,
然而还是有部分防诈骗警觉性不高的群众
掉下了诈骗分子设置的“陷阱”
……
4月26日,恩平一名95后女事主郑某接到自称“省公安厅办案民警”的诈骗电话后,一步步陷入了骗子设置的圈套中,幸得恩平市公安局民警及时介入阻止,让郑某识破骗局,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4月26日18时许,事主父亲到恩平市公安局河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郑某于当天下午13时许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省公安厅办案民警”,说其女儿郑某正涉嫌一宗“利用银行卡诈骗”犯罪案中,要求她配合调查。随后其女儿郑某神色凝重地自行离家后不知去向,但她却通过微信不停地联系家人,要求家人转钱给她,家人多次尝试电话联系郑某,可惜一直无法接通。接到报案后,民警凭工作经验,判定这是一宗典型的冒充公检法人员电信网络诈骗案,诈骗分子极有可能把郑某骗去某酒店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后对她实施诈骗。据此,该所民警迅速将案情汇报市公安局,并联合网警队、刑侦、治安等部门对恩城范围内的酒店旅业住宿情况进行排查。
经排查,当日19时许,民警发现郑某正入住在恩城某酒店一房间内,于是火速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明确告诉她正在陷入电信诈骗的圈套中,要求她马上结束通话。但郑某竟全然不顾眼前出现的“真警察”,甚至还觉得在现场的民警才是“假警察”,还不停地用电话跟诈骗分子进行联系,并准备继续使用电子网银把钱转到诈骗分子指定的银行帐号中。现场民警见状再次表明身份并出示相关证件后,马上对其进行制止,随后耐心地和郑某讲解她现在正陷入名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圈套中,让她千万不要继续上当受骗。
听到民警真诚、细致、耐心的劝说和讲解,郑某开始醒觉,确信自己陷入了“假警察”的诈骗圈套中,并对其已经转帐了约3万元给诈骗分子的行为后悔不已。随后,民警立即指导郑某拨打江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电话试图止付,争取最大限度地为她减少损失。
郑某按诈骗分子要求写下的“自白书”与“案情记录”
“警察同志,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晚来一步或者没有及时制止我,我还会将银行卡里的20多万元转给诈骗分子,这样我的损失就可能不止这些了!”郑某这样说。
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识破
第一步
取得受害者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从而获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同时会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改为警方办公电话,让受害人拨打114查询验证,进一步增强信任,然后转接各部门进行洗脑。
第二步
震慑
诈骗分子会通过严肃谨慎的语气,强势震慑并控制受害人,使受害人一步一步进入骗子的陷阱圈;
第三步
严厉恐吓
诈骗分子通过出示伪造的通缉令、拘捕令,增加骗局“真实性”,让受害者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一个涉嫌犯罪案件,会因此坐牢,受害人往往因为内心恐惧而对骗子深信不疑。
第四步
转账
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提出“证明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配合“公安机关”资金调查。所谓的资金调查,就是要求受害人把银行卡里的现金,取出转入指定帐户;或者把所有银行卡的资金转到一张卡上,然后骗取账号和密码等。
警方提醒
1、任何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绝对不存在“核查账户”、“安全账户”,也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到私人账户。
2、一旦遇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一定不要轻信。
3、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要求通电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的,都是诈骗。
4、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向群众了解情况时,会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不会通过电话或社交软件展开。
5、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信息等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站留下个人信息。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
一起保护我们的钱袋
本文来源:恩平公安 责任编辑:岑军强_HN019
来源:网易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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