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大祕冀文林案可能的終局

周永康大秘冀文林案可能的終局
周永康大秘冀文林案可能的終局

今天(3月30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冀文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冀文林受審之所以備受關注,就在於他與周永康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冀文林與周永康

冀文林的故事當從十八年前說起。1998年,才32歲的冀文林出任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值班室助理調研員,併成為國土資源部部長的秘書,這位部長就是周永康。1999年12月,周永康赴四川任省委書記,五個月後,2000年4月,冀文林來到成都,就任四川省委常委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秘書。

周永康大秘冀文林案可能的終局

周永康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在天津中院對冀文林的判決書裡提到的他參與受賄時間的起點,正是2000年下半年。這在當時外界普遍認為冀文林“跟對了人”、仕途將會飛黃騰達的時刻,恰恰是冀文林走向墮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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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林

2003年,周永康出任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長,冀文林的仕途也“水漲船高”。從2003年4月開始,冀文林任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等職,當然,他最“重要”的工作還是給周永康當秘書。2007年十七大後,周永康官居中央政法委書記,位居中央政治局常委級別,冀文林也走到了大秘生涯的“巔峰”。“海運倉內參”(ID:hycplb)發現,冀文林“轉了一大圈”後又回到了十年前的工作單位,不過,這次他是直接做了大領導,擔任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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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文林(右三)在海口視察工作

這十年是冀文林仕途騰飛的十年,也是緊跟周永康足跡的十年。2010年10月,冀文林“空降”海南島,出任海口市委副書記、副市長,終於成為執掌一方權力的高官。其後三年,冀文林深耕海南官場,直到升為海南省副省長。

不過,從2013年底開始,冀文林的日子就不好過了。坊間陸續傳出冀文林老領導周永康“要出事”的消息,作為周永康的大秘,一旦涉嫌違紀被查,冀文林首當其衝。果然,2014年2月18日,中央紀委宣佈冀文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從冀文林的落馬開始,與周永康有關的涉案秘書、家人、同事紛紛被查,外界讀出的中紀委打“大老虎”的線索逐步清晰。

“秘書五人組”悉數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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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的秘書們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中紀委“打虎”自然要重點“圍獵”涉案官員的核心人物。但是,為防“打草驚蛇”,“打大老虎”前需要先把他周邊的相關涉案人員逐一清理,這樣才能更穩妥地處理重大案件。“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在周永康案、令計劃案、郭伯雄案、蘇榮案等案件中,基本都能看出這種“打虎”的思路。除了家人,與高官關聯最密切的是哪類人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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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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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定成

是秘書,所以,如果“老虎”的秘書們紛紛被查,那這距離他本人落馬也就不遠了。在周永康身邊,有一個著名的“秘書五人組”,他們分別是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李華林、四川省委原常委郭永祥、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沈定成和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餘剛,他們是周永康在不同時期的秘書,也在不同程度上捲入了周永康案,其結局也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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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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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祥

他們擔任周永康秘書的先後時間如下:李華林(1988-1992)、沈定成(1992-1998)、冀文林(1998-2008)、郭永祥(2000-2002年)、餘剛(2008-2012)。其中冀文林做周永康秘書時間是最長的,也就是前面“海運倉內參”(ID:hycplb)說到的那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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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案涉案關係網

周永康最“神秘”的秘書餘剛在2014年7月落馬,目前案件正在偵查中。一年前,2013年8月,李華林被查。同年6月,郭永祥被查,2015年10月他被判有期徒刑20年。2014年2月,沈定成失聯,此前有消息稱他被有關部門調查,其後坊間再無他的消息。

從已經明確獲刑的郭永祥的情況來看,冀文林獲刑12年還算判得較輕的,從判決書來看,這應該與他揭發其他涉案人員、積極認罪悔罪有關。

附上:法院對冀文林的判決: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冀文林在擔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辦公室副主任、秘書,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秘書,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秘書,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成都康弘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申請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獲得工業扶持資金、工作調動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46萬餘元。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冀文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或索取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根據冀文林受賄的數額和情節,鑑於其歸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全部受賄事實,揭發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構成自首和立功,認罪、悔罪,積極配合追繳贓款贓物,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據新華社等媒體報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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