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2020年4月14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由市院副检察长黄振宁主持,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扫黑办全体人员、基层院主管领导、扫黑办主任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扫黑办第9次会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吴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暨扫黑办主任例会会议精神。各基层院就2020年第一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

吴忠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会议就各院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实现涉黑涉恶积案清零目标。对正在审查起诉共7件74人原则上于6月前提起公诉。对于6月份新受理的案件,需于11月前提起公诉。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办理黑恶案件有关制度和机制。各院在办理案件中,继续严格执行区检院统一把关、一案三查、打财断血、检察长背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机制。关于黑社会组织、恶势力认定存在侦诉、诉判不一的,向当地扫黑办报送案件专报,同时向市院报备,并附未认定理由及当地政法部门各自意见,有分歧的要报会商结果。三是开展在办审查起诉案件“回头看”活动。4月底前对各自办理的正在审查起诉案件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围绕黑恶势力定性、一案三查、打财断血等方面。四是加快案件审查起诉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与当地扫黑办对接,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问题。五是撰写和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分析报告。对2019年10月份以后已结案案件,需于结案后5日内完成一案一分析报告。六是加强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宣传工作。七是准确填录涉黑涉恶案件报表,4月底前将已结案件卷宗装订完毕。

会议对各院第一季度工作开展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根据区、市和上级人民检察院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尽快制定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二是根据本院人员变动情况,尽快调整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根据吴忠市及当地扫黑办要求,配齐扫黑办工作人员,定期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或和扫黑办会议,学习传达各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三是收集整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资料、2020年第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资料。四是提升检察建议书质量。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确定的范围、内容和制发机关要求制作检察建议书,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五是积极撰写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亮点工作、宣传、案件办理等方面的信息简报,及时向当地扫黑办和市院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六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对已生效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编发“以案释法”案例,向当地扫黑办推送;七是按时上报扫黑除恶各类统计报表,继续完善2020年移送线索台账、线索核查台账、检察建议书台账。八是继续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通过案件“回头看”、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一案三查等,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九是继续完成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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