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倪建軍)由陝西省延安市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安塞縣原副縣長高功斌受賄案,日前一審有果。高功斌被陝西省黃陵縣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經延安市檢察院偵查查明,高功斌在擔任安塞縣副縣長期間,利用其主管“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20萬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
一審宣判後,高功斌表示不上訴。
2021-01-29 01:20:06 佚名
本報訊(記者倪建軍)由陝西省延安市檢察院立案偵查的安塞縣原副縣長高功斌受賄案,日前一審有果。高功斌被陝西省黃陵縣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經延安市檢察院偵查查明,高功斌在擔任安塞縣副縣長期間,利用其主管“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20萬元,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
一審宣判後,高功斌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