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羅洛·梅(Rollo May,1909~1994)

被稱為美國存在心理學之父,也是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傑出代表。20世紀中葉,他把歐洲存在主義哲學和心理學思想介紹到美國,開創了美國存在分析學和存在心理治療。他著述頗豐,推動了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的發展,也拓展了心理治療的方法和手段。曾兩次獲得克里斯托弗獎章、美國心理學會頒發的臨床心理學科學和職業傑出貢獻獎和美國心理學基金會頒發的心理學終身成就獎章。


羅洛.梅認為:有完整人格的人是能創造自身存在意義的人,這樣的人是具備了自由、勇氣、愛以及意志等能力的人格特點的人。

儘管羅洛.梅自己也承認,從來沒有人能完美無缺地全部擁有這些人格特點,但這可以成為人類的心理目標,因為正是它們為人類的活動賦予了意義,使有智慧的人有了可以遵循的生活準則。

自由

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很多人把自由的消極形式,如任性妄為、盲目反叛、放任不管等誤認為自由。

羅洛·梅所提倡的“自由”是指人在面對個人和社會侷限的前提下,參予自身發展以及塑造自己的意向與能力,一種心態開放、準備成長,富有彈性、柔韌可塑的意向與能力,一種為了實現人自身的價值而改變自己的意向與能力。

很多人以為自己生來就擁有自由,其實不然。且不說社會與個人的侷限對我們的自由的限制,就我們個人而言,每一個人想要擁有的心靈的自由都是要靠我們自己去尋找並且發現。

一個人是否擁有自由的標誌是:在同時面對很多選擇時,能夠坦然說出:“我能……”,或者是“我願……”。換言之,就是在面對選擇時能夠堅定而又從容地作出自己的選擇。

顯然,羅洛.梅所推崇的自由是一種人的發自內心、收放自如的精神狀態;是人對自身處境及其目標的一種自覺狀態;是在個人與社會的侷限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塑造自己、創造自己、使自己‘成為真正的自己’的一種能力。

這和目前很多人理解的要求外界容忍自己隨心所欲、任性妄為的所謂“自由”不是一個概念。

我們在心理諮詢中發現,有些青少年之所以總是抱怨缺乏自由,根源在於他們誤把自由的消極形式等同於自由。他們把社會、學校與家庭的規章與規則視作剝奪他們自由的鎖鏈,於是便以任性妄為、盲目反叛的形式為自己“爭取自由”。

其實,作為一個社會人,我們從來都只擁有思想的自由而非行為的自由。人的自由與否更多地是指人的心靈而非行為。

不瞭解這一點,盲目追求絕對的自由,這是心理不夠成熟並且缺乏社會適應力的表現,如果一個大學生還沒有能走出這個誤區,其發展就會受到較大的阻礙。

勇氣

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說到“勇氣”,人們想到的常常是人對環境(物理環境與人文環境)的一種態度和對策。

在羅洛.梅看來,真正的勇氣指的是人對待自身的一種內在素質,如勇於正視自己成長中的焦慮體驗以及勇於追求自我認識和自我實現。

羅洛.梅認為:當一個人在對待自我的問題上取得成就後,才能以泰然而又鎮靜的態度去面對外部的危險和威脅。

在這裡,勇氣的標誌不是是否敢於與天地與他人抗爭,而是指是否敢於成為真正的自我。也就是說,是否敢於深入認識自己,是否能在必要時維護並堅守自己以實現生命的意義,以及是否能夠在必要時奉獻甚至放棄自己以成就一種更高的價值。

我們以往在想到勇氣的時候,總是會立刻聯想到一個人在戰爭環境中所表現出的英勇無畏。而羅洛.梅則把一個人是否勇於正視自己、成為自己當作衡量勇氣的首要標準。

我們在成長過程中會遇到許多的問題,其中最容易造成我們困擾的問題都來自於我們的內心。

“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將往何處去?”,不少青少年在這些有關同一性的困擾前常常因為不堪忍受思考的痛苦而選擇放棄思想的自由,選擇通過從眾中緩解內心的焦慮。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就是推遲了自己的成長。

羅洛.梅提倡的是:勇於與自己成長中所遇到的種種問題和情緒同行;勇於選擇正視成長中的煩惱;勇於承擔認識自己的自由。

在現實生活中,當面對自己所不滿意的學習環境與人文環境時,我們可以問一問自己,以瞭解自己是否具備了羅洛.梅所提倡的勇氣:

“我是否選擇了承擔起過去選擇的失誤並積極主動去解決問題?”

”“我是否選擇了停止抱怨並以建設性方式解決我目前的問題?”

“我是否選擇了以創造性的方式去改變我目前的環境?”

我們發現,很多心理疾病患者,其根源往往不是缺乏自我認識的勇氣,就是缺乏自我成長的勇氣。所以,一個被強迫症所困擾的人往往是一個不敢正視自身暗影的人;而一個被社交焦慮所折磨以至於無法與人交往的人,則往往是一個暫時放棄自我成長的人。

凡是勇於承擔自我認識與自我成長的責任的人,不僅心理健康水平較高,而且處理生活事件的能力也都非同尋常。因為,對一個有勇氣面對自己並且做自己的人而言,生活中往往已不存在畏途。

正因此,一個有勇氣戰勝自己的人常常就成為不可戰勝的人。

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羅洛·梅所關注的另一種人格特質是“愛”。

在羅洛·梅看來,愛首先是一種關係模式

在這種關係中,人們力圖去培植、生產和塑造世界;愛也是人的一種內在渴望。它引導人為尋求高貴善良的生活而獻身。愛還是一種內驅力,它激發人渴求知識,追求真理,使人趨向於自我實現。

羅洛.梅對愛的強調基於這樣一個背景:

他在其發表於1969年的《愛與意志》一書中提出:

西方技術的高度發達和西方社會性自由主義者所推進的性解放運動導致了人的異化,其最具象徵性地表現為愛與性的分裂。愛被壓抑,性被放縱。

在這種放縱中,人不是得到了更多的自由,相反而是有了更多的內心衝突。不僅如此,在這種“杯水主義”的兩性關係中,人由最初喪失對他人的愛的能力到喪失對自己的愛的能力再擴展為喪失對世界的愛的能力,其結果對個人而言是產生無法擺脫的分離感和孤獨感,產生了很多分裂型的人或者說是心理疾病患者。西方國家內部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以及更為嚴重也更具災難性的國際紛爭。

在喪失愛的過程中,人喪失的還有另一種特質:意志。

這正是羅洛·梅認為的具有健康人格的人所具有的一種人格特質。

意志

羅洛·梅:健康人格應該具備的四種能力

此處的“意志”是指:不僅敢於正視自身的慾望,而且能夠建設性地保護、指導並且滿足個人慾望的一種內在人格特質。

這種意志不以否定人的願望為目標,而是一種要保護和指導人以建設性方式滿足願望的一種內在品質。這種意志在與愛的結合中承擔了對自己的親密關係和個人行為的責任。

羅洛.梅倡導的意志與西方維多利亞時代所提倡的壓抑人性的意志力不是一個概念。

我們常常會在專制和獨裁的社會見到那樣的“意志力”。那種所謂的意志力使人把自身的慾望視作敵人,把與自己對抗視作美德,其結果是使人總處於極度的焦慮之中,它所帶來的不僅僅是個人的毀滅而且還有社會的災難。

羅洛.梅在大量的個案研究中發現,正是這些壓倒一切的焦慮摧毀了人對世界的知覺和想象,使人縮回到有限的自我中,把全部的能量用以抵禦和抗爭而非希望與創造。

在羅洛.梅的觀念中,“意志”與“願望”的關係是,如果一個人只有“意志”卻沒有“願望”,他就會是一個乾癟的新清教徒;而如果一個人只有“願望”沒有“意志”,他就會是一個受慾望擺佈的、不由自主的成年兒童。

和許多臨床心理學家相比,羅洛·梅常常會在對病態的研究中發現了健康人格的核心特質,在主宰心理疾病患者的焦慮、孤獨、空虛與無助感的情緒中,羅洛·梅發現了可以與之抗衡並促使人成長的這四種人格特質:自由、勇氣、愛與意志。

我是遊弋的蝦米。國家三級心理諮詢師。

喜歡我的文章,記得關注我。讓我們在健康心理的路上,一起學習,一起成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