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法院:五举措推进诉前鉴定,打通审判阻碍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自2018年7月开始积极开展诉前鉴定工作,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七类案件类型为诉前鉴定试点案件类型,多措并举提升诉前鉴定工作水平。2020以年,桥东区法院为贯彻落实邢台中院《2020年邢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通知精神,通过设立专门窗口、预收鉴定费、质证程序前移、实行鉴定承诺等科学立规,进一步推进诉前鉴定工作,打通了审判中的阻碍,使诉讼程序运行更顺畅,提高了审判质效。截至目前,共完成诉前鉴定 106件,无一件要求重新鉴定。

一、“设立窗口”,引导诉前鉴定

设立专门司法鉴定服务窗口,与立案对接,实行诉前司法鉴定告知制度。对于符合诉前鉴定案件类型,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诉前鉴定,告知诉前鉴定优势、程序、风险以及法律后果。同时,利用自身法律和技术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咨询,解答当事人鉴定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疑问。

二、“程序前移”,缩短鉴定周期

以往的司法鉴定,提供鉴定材料需要审判庭质证后向司辅办移送,案件流转周期长。桥东区法院实行诉前鉴定后,司辅办积极与业务庭交流,将鉴定提交材料的质证程序前移,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鉴定周期。

三、“分流案件”,撬动化解纠纷

诉前鉴定是法院主导鉴定,鉴定意见有较高的公信力,双方当事人均能认可。鉴定意见出具后,由诉调对接中心直接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司辅办同时利用自身优势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对诉前调解起到了助推作用,最终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前司法鉴定意见在诉前调解中采用率为100%。

四、“鉴定承诺”,破解鉴定无期限

注重对鉴定机构资质审查,加强对鉴定机构监督和沟通,规定鉴定时限,鉴定人签署承诺书,明确鉴定人职责,保证鉴定的质量和效率。对已委托鉴定案件积极督办,确保案件在限期内完成。

五、“全程公开”,确立鉴定公信力

全程公开诉前鉴定制度,评估、鉴定名录,公开移送材料、公开选择鉴定机构、公开鉴定的操作程序,公开鉴定结果,全面让当事人了解鉴定工作情况,满足他们的知情权。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从法律角度、技术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向当事人做好释疑工作,杜绝侵害当事人权益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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