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區人民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

為積極落實《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增強司法辦案透明度,2020年4月27日上午, 金川區人民檢察院邀請3名人民監督員對範某某、徐某某等4起危險駕駛案不起訴決定公開宣告工作依法進行監督。

在案件監督過程中,案件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事實、闡述了不起訴的法律依據及理由,經審查認為被不起訴人範某某、徐某某等人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鑑於其情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未造成其他後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法對範某某、徐某某等4人作相對不起訴。對不起訴人進行了訓誡教育並現場向被不起訴人進行了送達。隨後,人民監督員就案件事實、不起訴的理由發表意見,表示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檢察機關能夠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充分運用不起訴權,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溫情。公開監督同時也是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和教育,希望嫌疑人以後能做到文明守法。

金川區人民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監督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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