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眼金睛:如何區分購貨佣金與賣方佣金?

購貨佣金是指進口企業支付給自己的採購代理人的佣金,也就是勞務費。特指買方向自己的採購代理人支付的佣金。

火眼金睛:如何區分購貨佣金與賣方佣金?

購貨佣金、買方佣金、採購代理人佣金等,都是指購貨佣金,都是不計入關稅完稅價格的。

比如,A 企業準備在美國購買貨物進口,但由於自己對美國貨物的行情、採購程序、發貨程序等不熟悉,於是就委託美國的 C 代為辦理購貨業務,並向 C 支付 10 萬元的勞務費。這個勞務費就是“購貨佣金”“採購佣金”。

賣方佣金是支付給賣方代理人的佣金,實際也是購買貨物的一項支出。

例如,您開辦一家生產企業,要從國外購進一批設備,國外的乙公司在銷售該設備。您為購進設備向自己的代理人支付的費用屬於購貨佣金,向乙公司的銷售代理人支付的費用就是賣方佣金。

一般購貨佣金分為三種情況:一種是支付給自己代理商的購貨佣金,一種是支付給賣方代理商的購貨佣金,另一種是支付給代表雙方利益的代理商的佣金。

一般情況下,如果沒有特別指明是哪種佣金,我們一般按照是支付給自己代理商的購貨佣金來處理,不能計入存貨成本;而其餘的兩種佣金都要計入存貨成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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