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海河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到廊坊香河县调研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月28日-30日,在生态环境部海河局局长郭书英带领下,生态环境部海河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有关负责同志到香河县调研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副处长刘伟强、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巨振海、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建光、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生态环境部海河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到廊坊香河县调研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生态环境部海河局局长郭书英指导工作


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生态环境部于4月9日在廊坊等全国10个地市率先开展试点,同时廊坊也是河北省唯一试点城市。


生态环境部海河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到廊坊香河县调研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巨振海讲话


调研组利用2天时间视察了香河县北运河、潮白河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廊坊市开展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汇报,对廊坊市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


生态环境部海河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到廊坊香河县调研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表态发言


生态环境部海河局局长郭书英在调研时指出:“十四五”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试点地市人民政府是落实规划编制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标准,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所副所长、研究员赵越对规划编制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省厅专家组对我市编制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香河县委书记李桂强就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进一步加强县域水生态环境管控,做好水资源利用。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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