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出口免稅不退稅,增值稅表二需要填寫嗎?

問:外貿企業出口免稅不退稅, 增值稅表二進項稅額轉出那欄需要填寫嗎?

答:先明確一下免稅而不退稅的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第二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放棄全部適用退(免)稅政策出口貨物勞務的退(免)稅,並選擇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徵稅政策。放棄適用退(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勞務放棄退(免)稅聲明》(附件2),辦理備案手續。自備案次日起36個月內,其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徵稅政策。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留存企業備查的資料,應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

所以選擇只免稅不退稅是一件很慎重的事情。那麼,採用免稅不退稅政策的企業,賬務如何處理呢?

採購時,將進項稅額計入採購成本比較直接和簡潔的方法(當然普票為最佳):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等

或者採購之後,認證之後,再做轉出,按照報稅系統的邏輯,也是能通過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等

借: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出口時:

借: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收入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來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且已經認證了,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表二該如何填列呢?如圖:

外貿企業出口免稅不退稅,增值稅表二需要填寫嗎?

筆者從實際操作的角度看,有三種填報方式都可以通過:

1.比較習慣的填寫方式是做進項稅額轉出。即填報了35行,再在23行做全額轉出,這樣一邊申報抵扣,再一邊全額轉出,只是數量上的一增一減,申報能順利通過。

2.免稅相應的已認證的稅額不進行申報抵扣。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問題》(國稅發[2003]17號)第二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第一條,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本公告第二條(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四)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所以不填報表二30行,免稅相應的已認證但不申報抵扣的稅額,就是視同放棄抵扣,這種方法也是可行的,其賬務處理也可以簡化不需要再單獨做進項稅額轉出而直接進入庫存商品了。

3.按照外貿企業規範的填報方法。即在26行、27行、28行相應填入已認證但是不得抵扣的稅額,這種方法也是採用免退方式的外貿企業申報退稅填寫表二的填報方法。所以這種方法應該是最規範的一種方法。

注:本問題只討論當期的情況,只討論實務操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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