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广西陆川县开始严查 无证驾驶“电动车”

4月20日,陆川交警开展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除了对常规的轿车和摩托车的无证驾驶,超载驾驶等,这次交警对过往的“电动车”无证驾驶行为也进行了查处。

注意!广西陆川县开始严查 无证驾驶“电动车”

大家一定要清楚:原俗称“电动车”为机动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且购买保险,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这类“电动车”均属于无证驾驶,如果酒后驾驶这类“电动车”,将拘留半年(司机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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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并未针对绿牌进行查处,关于电动车绿牌,根据《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取得正式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期规定为10年,时间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而已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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