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工地遭壓埋 誰之責

近日,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發生四名兒童在工地被壓埋窒息死亡的悲劇。4月19日凌晨,原陽縣委宣傳部通報稱,4月18日17時30分至22時40分,該縣盛和府小區堆放的土方中陸續發現4名5至11歲兒童屍體,均系與該小區相鄰的溫莊村人。經初步判斷,4名兒童可能因土方壓埋窒息死亡。

這一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為此次事故負責?如何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4月19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前往河南省原陽縣調查採訪瞭解到,盛和府小區系當地一房地產項目,其開發商為成立於2018年、以房地產開發銷售為主要業務的新鄉市眾孚置業有限公司。

4名兒童涉及3個家庭,家距離事發地約500米。根據家長描述,4月18日16時20分左右,4人從家中外出,村商店老闆說16時30分左右幾人還曾到店裡買東西。

原陽縣委宣傳部4月22日通報稱,4月18日17時30分左右,盛和府小區土方堆放場在整理土方時,發現土方中有一具兒童屍體,土方整理單位新鄉市群英租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新傑知情後報警,縣公安局迅速到現場進行調查,並在附近村莊排查。

據此分析,孩子從脫離家長視線到悲劇發生,也就一個小時。這一個小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4名兒童被埋地點是該建築工地內專門堆放土方的區域,平常從施工現場地基內挖出的土方,會由渣土車(即自卸車)運往事發地一帶卸下堆放。記者在事發現場看到,挖出4名兒童屍體的土坑深約兩米,建築工地上的挖掘機等施工車輛均已停工。

“施工現場入口處應掛置工程概況牌。”一名建築業內人士說,“施工現場周邊應設置不低於規定高度的圍欄,實行封閉式施工。”

經瞭解,事發建築工地佔地約70畝。記者看到,該工地四周均有約兩米高圍擋封閉,但部分圍擋被扒開有豁口。項目張貼的“現場平面佈置圖”上,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安全監督、監理單位電話等均為空白。

有建築業內人士說,深基坑開挖必須設護欄,而且由專業安全員和安全監理看守;挖掘機司機要經過安全培訓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開挖前必須對基坑內查看,挖掘機幹活必須要有指揮。

事故發生後,當地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調查組初步判斷,4名兒童從圍擋豁口鑽入的可能性較大,有可能是在卸土下方玩耍時被土方壓埋。

由當地政法、住建、應急管理等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該工地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為向後傾翻型後八輪自卸車,系違規作業。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對建築工程負責人、挖掘車司機等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的8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另據瞭解,事發前3天,原陽縣住建局曾向該工地下達整改通知,要求停止施工,一週內辦理相關手續。但在收到整改通知書後,該工地仍在施工,直至悲劇發生。

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地為何還能繼續施工?尤其是縣住建局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停工後,眾孚置業公司怎能置之不理?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又怎能聽之任之?安全事故發生後應該由誰來擔責?

無證非法施工“打擦邊球”,其實是一些企業受經濟利益驅使而心存僥倖“走鋼絲”;違章建築隨處可見,背後折射的是職能部門的失職與不作為。

4月21日,原陽縣事故調查組通報稱:原陽縣委決定,對在盛和府建築工地壓埋窒息事故中負有監管責任的原陽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孫國安和安全股股長王建剛予以免職;對原陽縣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魏學義啟動問責程序,待該案查結後,將依據最終結果作進一步處理。

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完成屍體檢驗,涉案車輛、涉案公司檢查搜查等取證工作。事故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

河南鄭州一名教育工作者認為,施工方無疑是事故責任方,而作為監護人的家長要多花些時間陪伴因疫情居家沒開學的孩子,至少要有成人照看孩子,平時也要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為兒童的成長樹起安全圍牆。

一名不幸身亡兒童的家長懊悔不已,稱自己應該在家陪孩子寫作業。

4月20日,新鄉市婦聯發佈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兒童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包括,引導監護人自覺履行監護職責;各縣(市、區)婦聯要引導家長負擔起監護責任,呼籲家長多陪伴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確保兒童安全,避免發生事故。

通知要求做好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安全教育工作,瞭解掌握因疫情影響等原因造成的監護缺失、生活無著的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情況;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提供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協調相關部門和組織為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家庭提供生活幫助。

本報鄭州4月2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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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潘志賢

責任編輯:李立紅 郝帥 惠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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