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徒弟之小申和小泉

昨天開始上班的女孩姓付,我在這裡暫且叫她小付吧,當然,在店裡我一般都叫他們名字的最後兩個字,或者最後一個字疊加起來,這樣他們才會感到親切,就像在媽媽身邊一樣。小付昨天已經開始學洗頭了,因為有男朋友的指點,做起來還是挺認真的,有模有樣,但願她能堅持下去,吃得苦中苦 方為人上人!

我和我的徒弟之小申和小泉

(小付洗頭截圖)

我的第四第五個徒弟,是兩個小姐妹,一個村的,也是女孩,她們一個姓申,一個姓泉,依然是貴州人,當年來我身邊也不大,大約就17、8歲的樣子吧。

那時候的美業只有理髮燙髮染髮,還沒有離子燙直板燙,染彩色的人都挺少見,他們是初中畢業就出來的,也就是七月份,學了半年正好是春節,春節過後她們回家探親,但再次過來時就只有小申一個人了,小泉已經有男朋友跟男朋友去了安徽。

小申在我身邊工作了三年多,每天除了學美髮,我忙的時候她也幫我做做飯買買菜,有一天中午,剛去宿舍的她哭著告訴我說自己放宿舍裡的錢被偷了,哭得很傷心,我就去看現場。

她們的宿舍在我們的店的右邊樓上,是另外一家房東的,中間隔一條弄堂,店裡剛來了一個新成員,跟她同住。

但是,她被偷的錢沒找到,卻發現了一捆用牛皮筋箍起來的錢,都是一元兩元五元面值的紙幣(那時候還有兩元的紙幣),問她哪來的,她說是每次我給她買菜找的零錢,或者是多報的扣下來的,比如說,明明只買了20塊,她卻報25,餘下的5元她就放進了自己口袋,其實,當初不是沒懷疑過,因為發現好幾次她單獨去買的菜都比我買的貴,但那麼小的孩子,怎麼可能動歪腦筋呢?都說“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真的沒想到十七八歲的孩子會做這樣的事。

記得她當時說她的錢是2600元,被人盜走了1300,也就是說沒有全部盜走,而是給她留了一半,乍一想這個盜賊還算有良心,沒有全部把錢拿走,是不是毛賊在拿錢的時候心生憐憫?但細想之下才發現,這個毛賊絕對是熟人,我們突然想到了剛來的那個女的,但是她立馬撇得一乾二淨,於是我們想到了報警,但小申阻止我們不許報警,還說算了,沒了就沒了吧,沒了可以再掙!

細思極恐,那時候她們的工資因為是學徒,每個月就幾百元生活費,即使有剩餘也寄回了老家,2600元在當時不是一筆小數目,而且還是新的聯合票,哪來的?問不出所以然。

那件事情發生以後我只能辭了她,不敢再用。

多年後想想,或許當初我不該攆她走,應該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當時年輕氣盛,不懂得包容,在這裡,我要向她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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