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新规2020版


成都落户新规2020版


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根据成都市公安局2017年公布的《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目前成都市落户主要分为条件入户+积分入户类型。


一、条件入户

条件落户是最常见的落户方式,包括本科学历落户,落实单位的应届毕业专科生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士兵退役和军官转业落户、博士落户、人才绿卡落户、技能人才落户、购房落户等,科科老师只详细介绍几种绝大多数读者可能用到的落户方式

A、本科学历落户需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落户顺序:

1.本人名下有房优先落在你房子上2.名下无房但在本市的直系亲属有房,就优先落在直系亲属房子上3.本人以及直系亲属都无房,但是有工作单位,就优先落工作单位集体户4.无房无工作可以选择落成都任意区域的集体户本科落户所需资料集体户和家庭户(就是落户到自己的房子上)是不一样的。


落家庭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的话回学校开毕业证明书

3、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购房合同(新房)或房产信息摘要(二手房),原件+复印件

5、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6、亲属关系证明(落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就会学校开毕业证明书

3、申请人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原件5、集体户首页、空白页,去区县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


B、技能人才落户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社保:同一单位连续2年以上社保(含2年)证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个步骤落户

(一)选择落户地(落户区域的选择规则)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简单概括:

如果没有自己的房子,就可以落单位所在区域(二)选择所需材料(三)办理落户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C、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成都不是早就取消购房落户了么?

是这样的,是2017年年底公布的,所以政策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2018年1月1日之前所购房产在房管部门备了案的,按之前政策办理!所以说,购房能不能落户,得看房产备案时间,如果2018年1月1日前备案,那就仍然可以走购房落户政策。


成都落户新规2020版


具体规定: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二、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一共规定了12项加减分指标,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积满100分可申请积分入户。(按照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不是达到100分就一定能积分落户)

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

2.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缴纳社保: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很多人都因为两个关键点被拒之门外)

7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等级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积分申报时间:

1.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2.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当年5月31日。

3.申请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入户的办理地点:

获得申请资格后,申请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请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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