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農村徵地補償變動,徵收土地每畝多少錢看完心裡有數!

2020農村徵地補償變動,徵收土地每畝多少錢看完心裡有數!

2019版新《土地管理法》已於2020年1月1日開始施行,相比2004版《土地管理法》,2019版新《土地管理法》有了巨大的變化,其中,大家最關注的莫過於徵地補償政策的變化。

2019版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徵地補償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組成,並安排了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相比2004版《土地管理法》,補償類目更多,補償費標準的制定也更合理。

2019版新《土地管理法》關於徵地補償的規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004版舊《土地管理法》關於徵地補償的規定如下:

2004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2019版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而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會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不像以前只依據土地產值來制定土地補償費。

很多朋友問,2020年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2020年徵收土地多少錢一畝?其實,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徵地補償都沒有統一的標準,而且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實施,以後不同地區的補償標準差距也會越來越大,因為以後影響徵地補償標準的重要因素為區片綜合地價,而各地的區片綜合地價差異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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