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變“禁塑”“白色汙染”防治進入高效治理新階段

本報記者 李夢雲報道

近日,中國商業聯合會聯合中國連鎖協會、中國烹飪協會和中國飯店協會等行業協會,在北京召開商貿流通領域推進塑料汙染治理工作會議。會議的主旨是充分認識塑料汙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深刻理解塑料汙染治理的主要工作內容,進而在實際工作中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汙染,逐步建立綠色供應鏈,引導消費者踐行綠色消費,減少資源浪費。

我國自2008年實施“限塑令”以來,取得了不俗的成效。但在新時期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隨著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興起,帶來了塑料餐具、塑料盒等塑料製品消費量激增,“限塑令”已然出現了一定的脫節滯後。在此背景之下,加快施行“禁塑令”的呼聲越來越高。

7月,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紮實推進塑料汙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以及各類展會活動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

自此,我國由此前的“限塑”升級為“禁塑”,塑料汙染防治工作邁上了高效治理的新臺階。

塑料治理迫在眉睫

“限塑”變“禁塑”“白色汙染”防治進入高效治理新階段

一次性塑料製品,就是我們生活中所常見的塑料餐盒、器具、包裝材料和薄的塑料袋等,它們從自然界而來,由人類製造,最終歸於大自然時卻不易被自然所消納,從而影響著生態環境和人類的身體健康。

塑料製品,因其原料——高分子樹脂具有極強穩定性的特點,在自然環境中難以降解,可以存在幾百年,這樣大量、長久地日積月累,給自然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破壞。當其混在土壤中,會影響農作物的生長,導致農作物的減產;若被家禽等動物誤食,就會導致其死亡等。同時,間接危害更甚,主要表現在處理一次性塑料製品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破壞,如採用填埋方法,會不斷佔用寶貴的土地資源;若採用焚燒方法,將給環境造成嚴重的二次汙染。

資料顯示,塑料焚燒時,不但產生大量黑煙,而且會產生二噁英——迄今為止毒性最大的一類物質。當其進入土壤中,至少需15個月才能逐漸分解,會危害植物及農作物。更重要的是,焚燒垃圾排放出的二噁英對環境的汙染,已經成為全世界關注的一個極為敏感的問題。

此外,其對人體的危害不容忽視。發泡塑料製品的製作原料是聚苯乙烯,所用的發泡劑是氟里昂。當溫度超過65℃以上時,其所含的一些毒素和二噁英就會析出,一旦滲入食品中,就會對人的肝臟、腎臟、生殖系統、中樞神經系統造成損害。

我國作為全世界塑料製品最大生產國和消費國之一,面對“白色汙染”日益嚴重的現狀,限制塑料製品的使用已經迫在眉睫。在此背景之下,始於2008年的“限塑令”登上歷史的舞臺。

“限塑令”的“治塑”歷程

“限塑”變“禁塑”“白色汙染”防治進入高效治理新階段

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並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在“限塑令”正式實施前夕,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又聯合下發了《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規定了“限塑令”的適用範圍、監管機制、處罰方式等細則。

自“限塑令”實施以來,取得了不俗的成效。國家發改委的一項數據顯示,我國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已由2008年前一度超過20%下降為目前的3%以內,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袋使用量年均減少20萬噸。

儘管如此,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塑料袋等塑料製品的使用近年來卻發生了一定程度的反彈。一項調查結果表明,“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呈現出了兩極分化的模式:在正規的超市和大賣場,因為監督管理較為規範,“限塑令”得到了有效執行。但在農貿市場和流動攤點,對“限塑令”的執行存在嚴重的問題,大部分的農貿市場和流動攤點仍然提供免費的塑料袋。加之,部分超市提供的塑料袋不符合要求,消費者以免費的連卷袋代替收費的塑料袋,導致連卷袋用量劇增。

更為嚴重的是,在新時期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背景下,面對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興起,帶來的塑料餐具、塑料盒等塑料製品的消費量激增的現實,已使得“限塑令”力不從心,出現了一定的脫節滯後。

據央視財經報道,舊版“限塑令”執行的8年中,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使用的塑料購物袋,共節約了700億個左右,平均計算下來每年節約87.5億個。但是,僅2015年,全國快遞行業消耗塑料袋約147億個,國內三大外賣平臺一年至少消耗73億個塑料包裝,增量遠超減量。

“限塑令”因政策設計的不足和監管面臨的難題使得法規執行非常困難,不利於樹立法律法規的權威形象。加之面對電商、外賣等新業態帶來的塑料製品消耗量持續上升等挑戰,急需在制度層面加大對塑料製品汙染的治理。

防治工作進入高效治理期

1月19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禁塑”“限塑”期限,電商、外賣等也在其中。在禁限部分塑料用品的同時,還提出要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範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方便群眾生活。此次《意見》與以往不同,明確設置了完成任務的時間節點:

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到2020年底,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全國範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自兩部委公佈《意見》以來,一些地方陸續出臺地方禁塑、限塑標準,還有一些正在徵求意見。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宣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海南省一直走在‘禁塑’的前列。在2019年就出臺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實施方案》。今年5月14日又公佈了《全生物降解塑料製品地方標準》,按照工作安排,今年8月至11月,海南省機關單位、學校、醫院、大型商超、國企、旅遊景區等重點行業和場所率先開展‘禁塑’工作。”

與此同時,《海南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紙製、布制、 無紡布以及其他植物纖維製品代替不可降解塑料製品。

上述條例還規定,在商品零售場所、公共服務場所末在醒目地方設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提示牌的,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隨意丟棄農用塑料薄膜製品的,主管部門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禁塑”後替代產品是否跟得上?這是廣受關注的問題。海南明確提出設立產業引導基金,扶持生物降解行業中小型創新企業,建立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示範基地,引進先進企業與本地企業合作,形成島內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製品生產能力,保障市場供給,提供價低、質優的可替代產品。海南省科工信廳消費品工業處處長王秀好介紹:“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將具備2.3萬噸/年的替代品生產能力。”

媒體報道顯示,目前,海口市已經有4家企業投入生物降解替代品生產,另有3家企業在建和待批替代品生產項目。隨著產能的不斷加大和新材料的研發,在未來,替代產品成本和售價將會有所下降。

記者注意到,除海南外,廣東省《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也於不久前發佈。

可以預期,隨著“禁塑令”的全面實施,在社會各個行業將產生積極的影響,加之綠色消費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我國“禁塑”工作的預期目標一定能夠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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