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聯手解決收監難題

疫情期間,為了充分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監管場所防控措施更加嚴密,防止疫情輸入,但同時,犯罪分子羈押難成為公安、檢察院、法院實踐辦案中亟需解決的問題。2020年4月14日,公、檢、法召開聯席會議。韶關市公安局監管科副科長黃振宇、湞江分局副局長呂靜、分局法制大隊、交警大隊有關負責同志和辦案民警,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及區法院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上,參會人員分別提出了辦案中遇到的觸犯危險駕駛罪並有加重處罰情節的罪犯收監難題,如湞江分局交警大隊提出的被送押人的核酸檢測等費用如何解決的問題、檢測結果有效期限問題;區檢察院提出因罪犯收押問題導致區法院未採納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問題;區法院對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罪犯,判處實刑,罪犯經入所前體檢報告有肺炎的,如何收押問題。

經熱烈討論,公、檢、法對以上難題的解決提出了意見,並達成共識:一、明確了辦案單位對被送押人員核酸檢測、拍胸部CT的醫院及出具證明的相關要求;二、理順了辦案單位對被送押人員安排核酸檢測、拍胸部CT與法院作出判決等的時間銜接問題;三、湞江分局將與醫院溝通協調,保障辦案單位對被送押人員在醫院檢測流程的便捷。

通過召開聯席會,進一步加強了公、檢、法之間的協作與配合,為疫情期間保障刑事案件訴訟工作高質高效運行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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