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刑警李文卿:为办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徐先友 ■见习记者 孙晓永/文图

漯河刑警李文卿:为办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20多年来,在抓捕黑恶势力罪犯时,我既遇到过威胁,也碰见过诱惑。但我知道自己不能害怕,也从未害怕过,因为我是警察,我不能给自己抹黑,更不能给警察这个职业抹黑。”8月22日,漯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李文卿谈及自己的扫黑经历,坚定不移地说。

胆大心细,他在“黑老大”家住了11天

漯河刑警李文卿:为办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今年46岁的李文卿从事刑警工作24年来,办案无数,这些案件的成功侦办严厉打击了漯河的黑恶犯罪,净化了漯河的投资环境。

李文卿介绍,当时一涉案“黑老大”李某家住城中村,自己和战友盯梢数十天见不到人,眼看到了收网时间,大家非常着急。最后,看到李某家门口有对外租房的招牌,他就化装成外来打工仔前去租房。

“当时正是三伏天,2楼是顶层,没空调也没有风扇,热得睡不着,也不敢睡,我们3个人轮班把耳朵贴在门上听楼下的动静。我们在他家住了11天,天天开水泡面吃得想吐。终于,有天发现李某回来了,我们三个人瞬间将其制服。”李文卿告诉记者。经过专案组的努力,终于将李某、马某等36名犯罪分子送上审判台。

办案无数,扫黑必须自身硬

2013年,李文卿参与办理王某一案的调查、取证及审讯工作,该案牵涉人员复杂,既有在职官员,又有开发商,还有吸毒、纵火杀人的亡命徒。“在审讯过程中,一个开发商暗示我,在市区繁华地带一高档小区低于市场价一千元‘卖’给我两套房子。如果当年我徇私枉法即便现在住进去也睡不安稳。”提起往事,李文卿说,扫黑必须自身硬。最终,王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被判处死刑。

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漯河打响了中原扫黑除恶第一枪——侦办李某特大涉黑案件。李文卿主动担当案件的内勤组长,案件犯罪嫌疑人达84人,涉嫌罪名11个,刑事犯罪案件44起,违法事实19起。他白天汇总案件材料,晚上分析案情,分配第二天的工作。汗水没有白流,李文卿带领专案组的同志们夜以继日苦战将近一年,终于将案件顺利审判。

铁汉柔情,最亏欠的是家人

漯河刑警李文卿:为办案,他在“黑老大”家租住11天

“当时正赶上儿子上高三,他给我说过多次想让我帮他分析怎么报考,可我一直没时间。其实到现在心里都过意不去。”说话间,这个铁血汉子的眼眶湿润了。

“爸爸让我很骄傲。可我最大的愿望,是让他多在家待一会儿。”采访中,李文卿的儿子小峰(化名)说,“我从小几乎就是在没有爸爸的陪伴下长大的。我也设想过将来当警察,但我真的怕自己变成一个不回家的人……于是,在填报志愿时,我放弃了这个梦想”。

“将来,你会把父亲的经历告诉自己的孩子吗?”记者问。“当然!”小峰毫不犹豫地说,“我会告诉他,你爷爷是个不折不扣的英雄。”

听到儿子的话,坐在一旁的李文卿瞬间泪目,泪中带笑,那笑意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释然。(据东方今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