罌粟又開花 警方鏟毒忙

近日,十堰市各地民警緊緊抓住罌粟正值開花、結果的有利時機,結合轄區特點,組織警力開展踏查鏟毒專項行動。

在禁毒鏟毒專項行動中,民警一方面聯合村居,村幹部、網格員通過多種方式對群眾現場講解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以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後果,告誡群眾要嚴守法律法規,另一方面深入轄區出租院落、廢棄井場廠房、居民區庭院、田間地頭、菜園地等重點區域開展重點檢查。

老人種罌粟謊稱是油菜花 民警深夜“家訪”普法

“這不是罌粟,是油菜花!”一名老人見民警深夜來訪,慌忙將自己種的“油菜花”剷除。15日晚22時許,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分局北區派出所民警在“平安荊楚行動”中,發現一住戶家中的陽臺上有幾株疑似罌粟的植物,遂上門進行查看。

打開房門的是一位年邁的老人,老人一開始並不承認自己種植的植物是罌粟,謊稱是油菜花。考慮到老人年紀大,且系初次種植,罌粟數量較少,民警當場告知其非法種植罌粟的危害及後果,並進行了相關法律法規科普。在民警耐心的教育下,老人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承認家中種植的確實系罌粟,隨後帶著民警來到陽臺,將所有罌粟剷除,並且承諾以後不會種植了。

喜愛花草種罌粟 毒花鮮紅不可賞

4月16日,十堰市武當山老營派出所民警在武當山元和觀太極傳奇移民小區排查時發現,小區一居民庭院內幾個白色泡沫箱子內種植有多株罌粟且已掛果,民警隨即對查獲的罌粟進行剷除。

經調查,元和觀村村民李某喜愛種植各類花草,聽聞罌粟開花比較鮮紅好看,利用去年積攢的罌粟種子,自制簡易花壇種植罌粟達106株,鑑於違法行為人李某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當場剷除罌粟,並表示今後不再種植並願意義務配合禁毒宣傳工作,武當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元的處罰。

民警提醒:非法種植、買賣、運輸罌粟均是違法行為。現在正是罌粟開花結果季節,群眾如果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可撥打110或公安機關舉報電話進行舉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可免予處罰。請廣大市民引以為戒,切勿以身試法。

(通訊員 石中玉 李強 李詩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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