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苏州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的解读

2020年2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意见》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由苏州市遵照执行。

因主要为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简称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意见》内十条政策的支持对象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

《意见》下发的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苏“惠”十条主要是从三个部分对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一是通过金融手段为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的融通资金,提供金融政策保障;二是通过稳岗补贴、延迟社保缴纳期限等政策为中小企业资金在一定期限内开源节流;三是通过鼓励支持房租减免、各项税费减免、推迟税费申报期限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现金流压力。鼓励扶持受肺炎疫情导致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


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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