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檢察:打好文物古蹟保護戰 檢察公益訴訟在行動

根據全疆檢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李永君檢察長全疆檢察機關“文物古蹟保護”專項行動中重點做好“三件事”的要求,阿勒泰地區檢察機關迅速行動,部署、指導基層院積極開展開展文物古蹟保護的公益訴訟工作,積極和文物保護部門溝通座談,實地踏勘文物古蹟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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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行動,積極落實。培訓結束後,阿勒泰分院第四檢察部組織本部門幹警及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了學習,並下發通知,要求各基層院對本縣域內的文物古蹟進行摸底排查,實地踏勘,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院並將文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上傳至分院內網公益訴訟專欄,要求各院加強對文物古蹟保護的學習鑽研,對於如何開展“文物古蹟保護”專項行動做到心中有步驟。

阿勒泰檢察:打好文物古蹟保護戰 檢察公益訴訟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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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踏勘,瞭解情況。4月13日至15日,阿勒泰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江阿別克一行赴吉木乃縣院、哈巴河縣院、布爾津縣院對此項工作進行督導察看,並實地踏勘了哈巴河縣多尕特洞穴彩繪萬年巖畫、阿勒泰市切木爾切克石人、石棺墓群。並與阿勒泰地區文博院相關專業人員進行了座談了解,並對建立相關的溝通聯席機制進行了初步的商討,達成共識。據瞭解,阿勒泰地區共發現各類文物古蹟692處,其中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處(分別為阿勒泰市切木爾切克石人、石棺墓葬群、青河縣三道海子墓葬及鹿石、布爾津縣闊科克古墓群和大喀納斯景區墓葬群);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8處;縣(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64處(即:阿勒泰市11處、布爾津縣30處、哈巴河縣34處、吉木乃縣26處、福海縣16處、富蘊縣26處、青河縣21處)。阿勒泰地區檢察分院在走訪和實地踏勘中梳理了文物保護工作中目前存在的問題:一是施工項目開展活動可能會因為工程進度、成本結算問題,影響文物古蹟保護;二是在旅遊開發過程中,以盈利為目的造成過度開發;三是近年來依然存在偶發性的盜墓現象,並未引起相關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阿勒泰地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於近期將印發保護文物古蹟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對開展此類公益訴訟案件明確工作目的、工作任務以及相關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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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部署,穩步推進。分院第四檢察部要求各縣(市)人民檢察院積極與文物古蹟保護部門積極協調溝通,在第一時間完成重點文物古蹟的踏勘工作,有序完成縣域內其他文物古蹟的踏勘工作,對在實地踏勘過程中發現的處於危險環境的、岌岌可危的文物古蹟迅速協調開展搶救性的保護工作,採取可操作性、及時可控的措施保護文物古蹟。布爾津縣人民檢察院與縣文物局聯繫溝通對縣域內的文物古蹟進行摸底,在踏勘過程中發現文物標誌年久失修、風化損毀的情況嚴重,封閉保護措施的圍欄大門缺失,人、畜可自由出入,地面牲畜糞便隨處可見,隨即與相關部門負責人面對面現場溝通,督促行政機關加強監督和管理,做好職責內古蹟及文物保護工作,對損毀的文物儘快做好修復工作,目前,布爾津縣院已經對該案作為公益訴訟案件立案,並向文物保護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規範履職,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文物古蹟的保護。

阿勒泰檢察:打好文物古蹟保護戰 檢察公益訴訟在行動

文物古蹟是人類文明的見證,對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具有重大意義,是促進民族團結和增強國家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礎。

阿勒泰地區檢察機關將以此次文物保護專項行動為契機,與相關職能部門達成文物保護信息線索移送共享機制,形成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保護合力,最大限度保護文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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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薛學藝 / 文字:路小蕾 / 編輯:彭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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