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通報!6名教師被判刑

近日

瑞昌市教育局發佈公告

陳敬鋒等6人因犯罪判刑

決定對其作出喪失教師資格處理

江西一地通報!6名教師被判刑

關於對陳敬鋒等6人作出喪失教師資格處理決定的公告

1、陳敬鋒,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60422197011160039,原瑞昌市高豐中學教師,教師資格證書號碼:973602330000055。

2、柯於松,男,1977年10月11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60481197710115018,原瑞昌市橫港中學教師,教師資格證書號碼:20033602330000 。

3、範國慶,男,1970年10月1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60422197010010012,原任瑞昌市桂林學區(現瑞昌市第四小學)校長,教師資格證書號碼:973602320000881。

4、金志農,男,1952年11月16 日出生,漢族,江西省瑞昌市人,身份證號碼360481195211164019,原碼頭亞東希望小學教師,教師資格證書號碼:973602320002153。

5、張洪國,男,1954年7月31日出生,漢族,江西省瑞昌市人,身份證號碼360481195407314015,原碼頭亞東希望小學教師,教師資格證書號碼:973602320002193。

6、杜國金,男,1984年8月8日出生,漢族,江西省瑞昌市人,身份證號碼360403198408083014,原瑞昌市武蛟中心小學教師(副校長),教師資格證書號碼:20053602320000017。

以上6人因犯罪判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條:“依照教師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陳敬鋒等6人作出喪失教師資格處理。 因以上6人在犯罪判刑時未及時收繳註銷教師資格證,現向社會予以公告,從刑事判決之日起他們的教師資格證書同時喪失。

瑞昌市教育局

來源:瑞昌市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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