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公積金實施階段性政策

本報訊(記者郭江峰通訊員李翮)記者從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從3月1日起按3%標準繳存2020年住房公積金,其他企業可選擇按6%—12%的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級相關通知,以及《荊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健康發展的意見》,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開始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0年2月至6月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個人正常提取和申請公積金貸款。

受疫情影響選擇階段性降低繳存比例和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法人代表簽字後,向住房公積金中心報備。該中心通過這些方式,來進一步減輕企業的成本支出。

為減輕因疫情對職工還貸的影響,2020年1月31日至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對借款人不作逾期處理,也不計收罰息。同時,將2020年2月至3月不納入對繳存職工購建房提取和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限定時間。(來源:荊州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