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就俗":康有为、梁启超的一大好处

晚清以来的现代史上,已辩论、能辩论、可辩论之事可谓多矣。但一旦在细枝未节上纠缠过多,很多事情就可能越说越说不清楚了。

若是一味沉浸到辩驳与辩白之中,大事可以辩小、小事可以辩岔,终于若引发义气之争,很有可能就会老拳相向,至于当初辩论的是什么问题都会忘了。

康有为、梁启超可能会与人辩论,但非常明白辩论的分寸所在,在辩论所必须停止的地方绝不会再前进一步。


在辩论多发,而一旦论辩起来就没完没了的现代文化界,康、梁的做法,颇具大家风范。这同时也不能不说是康梁一系的一大好处。

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梁启超有多不愿意"辩论"与辩白。

二十年代初叶,梁启超写有《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一文,在文章中由衷地为晚清两大古体诗人金和与黄遵宪叫好。任公一方面认为要由旧体表现具有时代精神的新内容,另一方面对白话主张者完全排斥文言的做法又有着严厉的批评。

而正是后一点,是胡适的敏感点,这让胡适很不舒服。

胡适在1921年初致陈独秀的信中说:

"任公有一篇大驳白话诗的文章,尚未发表,曾把稿子给我看,我逐条驳了,送还他,告诉他,'这些问题我们三年中都讨论过了,我很不愿他来'旧事重提',势必又引起我们许多无谓的笔墨官司!他才不发表了"。


哪怕是对于后辈,梁启超也不愿意极端主张自己的观点,从而引发一场大辩论。

吕思勉这样评说梁启超在辩论中所表现的君子风度:

"他虽与人辩论,绝不肯作人身攻击。人家对他作人身攻击者却不少,他从不肯作一次的报复,只是晓示人家以辩论不当如此而已。在这一点上,他的道德,实超过了中国从来的辩论者,而开示人以西洋辩论的美风。惜乎中国现在的言论界,对于这一种良好的模范,又渐渐的遗忘了"。

吕思勉并且举了《新民丛报》与《民报》辩论的例子为证:

当他主持《新民丛报》时,和《民报》相辩论。《民报》有一次,把君主立宪不利于满人之处畅发了,他以为这个问题,不可再辩论下去了,若硬说于满人有利,则将流于歪曲,若畅说于满人不利,则将增加君主立宪的阻力,于是缄口不言了。既不肯歪曲真理,又不妨害大局,这真是言论界的模范。


"他为拥护真理起见,从不肯作歪曲之论,然又绝无求胜之见,所以到有关大局之处,宁受屈而缄口不言"。

在回忆那一段颇为美好的辩论时光时,章太炎在《国学概论》中说:

"我们更可知学术的进步,是靠着争辩,双方反对愈激烈,收效方愈增大。我在日本主《民报》笔政,梁启超主《新民丛报》笔政,双方为国体问题辩论得很激烈,很有色彩,后来《新民丛报》停版,我们也就搁笔,这是事同一例的"。

这一段"很有色彩"辩论,应该说是由梁启超在辩论中的"知止"意识成全的。

周作人是持"不辩解"说观点的。专门为"不辩解"而发表文章的,在现代文学史,周作人是不多的一个。

古人的"一说就俗"之说,极得周作人的称赞。"一说就俗"其意是说"来说是非者,定是是非人",一旦张口解说是非事,很有可能就会成为落入"俗套"带有"俗气"的"俗人"。所以,按照周作人的意思,还是不说为妙。


但即使是这样,周作人还是在《知堂回忆录》喋喋不休说了两个小节,主要还是说那个非常著名的"兄弟失和"事件,虽说是耗费了不少篇幅,但周作人还是清楚地知道"一说就俗",所以他还是透露了最少的信息。

因为,他的"辩解"是有一个"不辩解"作前提的。

如果要设立现代文化界设立一个"不辩解"榜,徐志摩与胡适肯定都是稳居在前五的位置。

苏雪林在《徐志摩的诗》中说:

再之,我要说他心胸是如何博大。新文学界谩骂之风的蔓延比虎烈拉还要来得快,不受传染者甚少。但徐志摩则始终持保他博大的同情,即受人无理谩骂,亦不肯同骂。在他作品中尤处处有此人格的反映。

徐志摩作为梁启超及们的弟子,身有乃师"不辩解"风范,也是相当难能可贵的。

胡适以年少暴得大名,被骂或被误解也是难免的事。胡适又是如何对待的呢?胡适在1930年复杨杏佛的信中说:


"我受了十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得太过火,反而损害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愿挨骂。"

鲁迅损胡适的文章,往少里说有七八篇,但胡适从不反击,曾引发苏雪林为其师大打抱不平。

康、梁为什么会秉持"不辩解"观点呢?

原因在于康、梁已对社会的种种反应甚至谩骂,做好了充分准备,并不以为意。

梁启超认为凡"真人物""非为一世人所誉,则必为一世人所毁;非为一世人所膜拜,则必为一世人所蹴踏"。因而,"真人物"被社会"所毁"与"所蹴踏"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以圣人自命的南海先生,更不肯因私事或小事来为自己辩白。这正如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所谓:

"先生之达观,真不可及也。素位而行,顺受其正,是其生平所最服膺之语。又以为我不入地狱,谁人地狱救此众生,故遇患难,遇穷困,皆谓为我所应有,必如是乃尽吾责任也。"

对于康、梁来说,不辩解也包括"辩诬",在康、梁来说是不屑一顾,这当然是大将之风,但同时也给历史留下了遗憾。

不辩解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没有留下本人最为直接的说法和证据。这就为想象与猜测留下了空间。梁鼎芬《康有为事实》列有康有为所谓不堪"事实"多达三十二项,其中有不少成为今天人们指责康有为时的"事实"。


参考文献:

《吕思勉集》

《国学概论》章太炎

《南海康先生传》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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