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就俗":康有為、梁啟超的一大好處

晚清以來的現代史上,已辯論、能辯論、可辯論之事可謂多矣。但一旦在細枝未節上糾纏過多,很多事情就可能越說越說不清楚了。

若是一味沉浸到辯駁與辯白之中,大事可以辯小、小事可以辯岔,終於若引發義氣之爭,很有可能就會老拳相向,至於當初辯論的是什麼問題都會忘了。

康有為、梁啟超可能會與人辯論,但非常明白辯論的分寸所在,在辯論所必須停止的地方絕不會再前進一步。


在辯論多發,而一旦論辯起來就沒完沒了的現代文化界,康、梁的做法,頗具大家風範。這同時也不能不說是康梁一系的一大好處。

有一個例子可以說明梁啟超有多不願意"辯論"與辯白。

二十年代初葉,梁啟超寫有《晚清兩大家詩鈔題辭》一文,在文章中由衷地為晚清兩大古體詩人金和與黃遵憲叫好。任公一方面認為要由舊體表現具有時代精神的新內容,另一方面對白話主張者完全排斥文言的做法又有著嚴厲的批評。

而正是後一點,是胡適的敏感點,這讓胡適很不舒服。

胡適在1921年初致陳獨秀的信中說:

"任公有一篇大駁白話詩的文章,尚未發表,曾把稿子給我看,我逐條駁了,送還他,告訴他,'這些問題我們三年中都討論過了,我很不願他來'舊事重提',勢必又引起我們許多無謂的筆墨官司!他才不發表了"。


哪怕是對於後輩,梁啟超也不願意極端主張自己的觀點,從而引發一場大辯論。

呂思勉這樣評說梁啟超在辯論中所表現的君子風度:

"他雖與人辯論,絕不肯作人身攻擊。人家對他作人身攻擊者卻不少,他從不肯作一次的報復,只是曉示人家以辯論不當如此而已。在這一點上,他的道德,實超過了中國從來的辯論者,而開示人以西洋辯論的美風。惜乎中國現在的言論界,對於這一種良好的模範,又漸漸的遺忘了"。

呂思勉並且舉了《新民叢報》與《民報》辯論的例子為證:

當他主持《新民叢報》時,和《民報》相辯論。《民報》有一次,把君主立憲不利於滿人之處暢發了,他以為這個問題,不可再辯論下去了,若硬說於滿人有利,則將流於歪曲,若暢說於滿人不利,則將增加君主立憲的阻力,於是緘口不言了。既不肯歪曲真理,又不妨害大局,這真是言論界的模範。


"他為擁護真理起見,從不肯作歪曲之論,然又絕無求勝之見,所以到有關大局之處,寧受屈而緘口不言"。

在回憶那一段頗為美好的辯論時光時,章太炎在《國學概論》中說:

"我們更可知學術的進步,是靠著爭辯,雙方反對愈激烈,收效方愈增大。我在日本主《民報》筆政,梁啟超主《新民叢報》筆政,雙方為國體問題辯論得很激烈,很有色彩,後來《新民叢報》停版,我們也就擱筆,這是事同一例的"。

這一段"很有色彩"辯論,應該說是由梁啟超在辯論中的"知止"意識成全的。

周作人是持"不辯解"說觀點的。專門為"不辯解"而發表文章的,在現代文學史,周作人是不多的一個。

古人的"一說就俗"之說,極得周作人的稱讚。"一說就俗"其意是說"來說是非者,定是是非人",一旦張口解說是非事,很有可能就會成為落入"俗套"帶有"俗氣"的"俗人"。所以,按照周作人的意思,還是不說為妙。


但即使是這樣,周作人還是在《知堂回憶錄》喋喋不休說了兩個小節,主要還是說那個非常著名的"兄弟失和"事件,雖說是耗費了不少篇幅,但周作人還是清楚地知道"一說就俗",所以他還是透露了最少的信息。

因為,他的"辯解"是有一個"不辯解"作前提的。

如果要設立現代文化界設立一個"不辯解"榜,徐志摩與胡適肯定都是穩居在前五的位置。

蘇雪林在《徐志摩的詩》中說:

再之,我要說他心胸是如何博大。新文學界謾罵之風的蔓延比虎烈拉還要來得快,不受傳染者甚少。但徐志摩則始終持保他博大的同情,即受人無理謾罵,亦不肯同罵。在他作品中尤處處有此人格的反映。

徐志摩作為梁啟超及們的弟子,身有乃師"不辯解"風範,也是相當難能可貴的。

胡適以年少暴得大名,被罵或被誤解也是難免的事。胡適又是如何對待的呢?胡適在1930年復楊杏佛的信中說:


"我受了十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得太過火,反而損害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如果罵我而使罵者有益,便是我間接於他有恩了,我自然很願捱罵。"

魯迅損胡適的文章,往少裡說有七八篇,但胡適從不反擊,曾引發蘇雪林為其師大打抱不平。

康、梁為什麼會秉持"不辯解"觀點呢?

原因在於康、梁已對社會的種種反應甚至謾罵,做好了充分準備,並不以為意。

梁啟超認為凡"真人物""非為一世人所譽,則必為一世人所毀;非為一世人所膜拜,則必為一世人所蹴踏"。因而,"真人物"被社會"所毀"與"所蹴踏"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以聖人自命的南海先生,更不肯因私事或小事來為自己辯白。這正如梁啟超《南海康先生傳》所謂:

"先生之達觀,真不可及也。素位而行,順受其正,是其生平所最服膺之語。又以為我不入地獄,誰人地獄救此眾生,故遇患難,遇窮困,皆謂為我所應有,必如是乃盡吾責任也。"

對於康、梁來說,不辯解也包括"辯誣",在康、梁來說是不屑一顧,這當然是大將之風,但同時也給歷史留下了遺憾。

不辯解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沒有留下本人最為直接的說法和證據。這就為想象與猜測留下了空間。梁鼎芬《康有為事實》列有康有為所謂不堪"事實"多達三十二項,其中有不少成為今天人們指責康有為時的"事實"。


參考文獻:

《呂思勉集》

《國學概論》章太炎

《南海康先生傳》梁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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