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2020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招錄7360人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2020年山東省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錄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2020年應屆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週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所在的同一招錄機關或用人單位,不能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迴避情形的機關(單位)或相應職位。

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級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之後取得全日制學歷的,全日制學習時間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如果符合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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