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举并措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依法惩治各类侵害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捕诉职能,多举措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以“三个坚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打击犯罪与依法保护权益并重,坚持从严打击与宽严相济相结合,提升办案社会效果;坚持打击犯罪与强化监督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犯罪,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的法治环境,切实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和发展活力。

二是精准打击犯罪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捕诉职能。加大对危害民营企业犯罪查办力度,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坚决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统一执法思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按照快速反应、审慎处理、专业化办案原则提升办案质效,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切实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作用。

四是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做到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并在办案中特别注意民营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生产秩序。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犯罪的案件时掌握原则,运用强制措施时充分注意对整个企业的影响,确保不会出现“查办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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