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东营区法院公开审理姜凌志涉恶案件并当庭宣判

11月18日上午,东营区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姜凌志涉嫌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扫黑除恶】东营区法院公开审理姜凌志涉恶案件并当庭宣判

庭前,合议庭仔细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合议庭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精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姜凌志各项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对庭审环节部分内容予以简省,突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重点,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自愿接受法律惩罚。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扫黑除恶】东营区法院公开审理姜凌志涉恶案件并当庭宣判

审理查明:2016年前后,范生清(已判决)先后将被告人姜凌志、孙丛龙、尚建亮、张有财、宋春雨、皮忠胜(以上五人已判决)等无正当职业人员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范生清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姜凌志作为该团伙成员,参与实施开设赌场犯罪1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寻衅滋事违法行为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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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认为,被告人姜凌志作为范生清恶势力犯罪团伙固定成员,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具备自首、认罪认罚、为罚金执行提供财产保证等法定、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对被告人姜凌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姜凌志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近年来,东营区法院严格遵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认罪认罚案件多元处理方式。该案于11月3日立案,11月18日宣判,仅用15天时间审结,不但迅速有效的打击犯罪,而且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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