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一小區業主私收物業費充當物業?真相來了

來電顯示:

我是岳陽樓區洛王街道辦事處大橋湖小區的業主,我們小區有一個業主自己買了小區門口的房子,一家人一直在充當物業收取其他業主的物業費,不交錢就不讓我們進出,希望相關部門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理。(魏先生)

記者跑腿

“投訴人此前就因為同樣的問題投訴過一次,當時因為防疫守卡管控時期,因不便當面協調未予處理。”

大橋湖社區工作人員告訴岳陽晚報全媒體記者,接到投訴後,社區主動與魏先生和小區門衛瞭解事情經過,但雙方反映的情況並不一致。

隨後,社區工作人員又組織小區業主代表及當事雙方當面還原經過。

岳陽市一小區業主私收物業費充當物業?真相來了

“魏先生一直認定小區門衛收取業主物業費,又沒公開支出情況,很不合理,屬私自行為,所以拒繳物業費兩年之久。”

社區工作人員說,2018年末,應小區大多業主要求,每戶出資200元安裝了小區自動門禁系統,魏先生一直拒繳。

岳陽市一小區業主私收物業費充當物業?真相來了

2019年下半年,魏先生換了新的車牌未主動到門衛處錄入門禁系統,門衛不知其更換車牌,且此前以為魏先生一家錄了6臺車牌到門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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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晚上11點40分左右,魏先生從外面回來,因當時較晚門衛已經睡了,所以未及時手動開門,讓魏先生在門外等了幾分鐘,隨後雙方就上述原因發生爭執。

魏先生過於激動,便將2塊門禁柵門用手完全推斷,並用腳踢了出門攝像主機一腳。當時門衛報警,洛王派出所第一時間出警並立了案。

事情經過明晰後,社區工作人員和小區業主代表組織雙方促和,認定雙方都有責任,魏先生為主要責任方。

岳陽市一小區業主私收物業費充當物業?真相來了

經協調,最終達成協議,由魏先生將安裝自動門禁系統份子錢出掉,並儘快修好損壞的門禁系統,確保小區安全。

同時,該小區2012年6月業主代表開會協商形成收費規定,並非門衛私自行為,但因沒有公佈開支用途,故在必要的情況下,將重新組織業主代表將2012年6月以來的開支情況全部公佈,公佈後魏先生將根據會上業主協商情況補繳應繳未繳的物業費。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

請多一點溝通,少一點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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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岳陽晚報全媒體綜合編輯/君

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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