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開展“以案五說”增強警示教育實效

“今天這個處分決定宣佈會,給我上了深刻的一課,讓我感受到紀律的威嚴,今後我一定時刻嚴格要求自己,不抱僥倖心理。”近日,被處分的南漳縣政協退休幹部、正縣級諮詢員唐某某現場檢討、作出承諾。

據悉,唐某某因在疫情防控最關鍵時期,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日前,南漳縣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受襄陽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委託,將唐某某的處分決定書送達縣政協,在縣政協黨組會上公開宣佈了處分決定,並圍繞說紀、說法、說德、說害、說責,開展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會上,該縣監委委員王毅針對此案就相關紀法條款進行解釋,分析了此案的危害,為全體參會人員開展了一場深入人心的警示談話。參加警示教育會議的縣政協黨組成員逐一作自我剖析和表態發言。該縣政協黨組查找了主體責任履行等方面的問題,舉一反三,制定對策,開展整改。

今年以來,南漳縣紀委監委認真學習貫徹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堅持在治本上下功夫,做好“審查調查後半篇文章”,以現場宣佈處分決定為契機,先後對17名受處分黨員幹部及案發單位黨組織開展“以案五說”,通過說紀、說法、說德、說害、說責,把黨性、政德、紀法、責任、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監督、執紀執法、制度建設和宣傳教育全過程,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推動處分決定從“一張紙”變成“一面鏡”,讓黨員、幹部知敬畏、知鏡鑑,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規範一方的綜合效應。

  “處分決定不是‘句號’,是以案促改的契機。通過現場宣佈處分決定,組織開展‘以案五說’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把正風反腐的治標成果有效轉化為治本之策,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南漳縣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雷斌表示。(劉杉杉 王定)

來源|襄陽市紀委監委網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