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绿城房产签署上海中瀚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8号。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绿城房产签署浙江启丰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09号。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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