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2020-02)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產品質量,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依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對出現重大產品質量問題、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具體處理情況如下表所示。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2020年4月)
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
關於解除二家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公告
1. 江蘇廣匯電纜有限公司
該供應商供國網贛州公司電力電纜,2019年9月25日經國網江西省電力科學研究院檢測,樣品直流電阻檢測試驗結論不合格,依據試驗結論判定屬Ⅱ級物資質量問題。2019年11月25日-2020年3月24日在江西公司暫停中標資格。
現該公司已對存在問題完成整改、項目單位驗收合格,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解除對該供應商相關物資品類的限標處罰。
2. 無錫市曙光電纜有限公司
該供應商供國網貴溪市供電分公司寄存的架空絕緣導線, 2019年10月29日經國網江西省電力科學研究院檢測,樣品絕緣厚度試驗結論不合格。依據試驗結論判定屬Ⅲ級物資 質量問題。2019年11月25日-2020年1月24日在江西公司暫停中標資格。
現該公司已對存在問題完成整改、項目單位驗收合格,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解除對該供應商相關物資品類的限標處罰。
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物資部
2020年04月30日
來源:國家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