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8年5月20日《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行政辖区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公告》要求,现将大同街道办事处行政辖区禁止停车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设有禁令标志)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大同街道集镇建成区范围的凤凰大道(车管所路口至江召大队执勤点)路段,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成路路口至丹凤路路口以西,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成路与丹凤路交岔口以南(大同中心完小、中学路段)至大龙路岔口,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龙路与丹凤路岔口以南(罗平方向),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龙路(大同集镇段)至小同村方向,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龙路与文明路岔口至大法路岔口,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法路与大同路岔口至大成路岔口;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大法路与丹凤路岔口至大发路出口: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

二、禁停车辆:禁止除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车辆停放。

三、实施禁停后,敬请广大群众密切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做到行驶有序,按规停放。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20年4月25日起实施。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6日

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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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关于细化明确行政辖区内禁止停车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的通告

罢了2020-04-17 08:55:210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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