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勿采食野生蘑菇

近期气温湿热,雨水多,特别适合野生蘑菇生长,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区食安办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千万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

一、毒蘑菇中毒最快10分钟发病,最慢潜伏24小时。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一般分为四种类型: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脏器损害型。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其中以肝肾损害型危害最为严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死亡率极高。

二、我区野生蘑菇资源丰富,其中有多个有毒品种,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是否有毒的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希望广大市民引起高度重视,千万不要凭经验方法来识别复杂多样的野生蘑菇,预防野生蘑菇中毒要做到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蘑菇。广大群众若发现有采摘、买卖、加工食用野生鲜蘑菇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区食安办:0559-3583133、12315;

岩寺镇:0559-3582267; 西溪南镇:0559-3542618;

潜口镇:0559-3535518; 呈坎镇:0559-3536148;

洽舍乡:0559-3551162; 富溪乡:0559-3561001;

杨村乡:0559-3571101。

三、如果有居民(村民)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它不适等中毒症状,应疑似毒蘑菇中毒,立即先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并尽快送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同时要求接诊医疗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区食安办和卫健委报告。

黄山市徽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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