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吴起县司法局:强基础 严管理 重实效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

陕西吴起县司法局:强基础 严管理 重实效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转载于网络)

来源:中国基层网 | 2020-05-27 10:19:59

近年来,吴起县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强基础、严管理、重实效”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思路,强化执法职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径,使吴起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一、打造“两大平台”,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处置、帮扶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调拨政法大楼五楼15间房屋,面积530余平方米,进行维修改造、购置设备,建成高标准社区矫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大平台”。

一是社区矫正中心设置报到登记室、心理矫治室、宣告室、警务检察室、训诫教育室等功能室,配备了电脑、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心理矫治器材、社区矫正执法器材等设备。执法大队(矫正办)整体入驻社区矫正中心办公,便于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


二是指挥中心配备了社区矫正指挥平台、视频点名、远程督察等设备,与司法所教育学习实现视频对接,实时手机定位管理,及时发现查处社区矫正对象擅自外出、越界等现象,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监管、教育和帮扶等作用,为社区矫正打造了规范化执法平台。

二、构建“三位一体”工作队伍,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力量

一是社区矫正机构硬支撑。吴起县组建成立了“吴起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正科级建制,与“吴起县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现有人员7人,大队长(主任)1人,工作人员6人。同时给10个镇(街道)司法所加挂“社区矫正执法中队”牌子,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司法所所长兼任中队长,有专职社区矫正执法人员11人,社区矫正工作者20人,社区矫正志愿者85人。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三支队伍”。(一)建立以司法局、执法大队(矫正办)、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负责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矫正接收、监督管理和矫正解除与终止。(二)建立以社区矫正工作者为主的专业化教育监管队伍,用教育、服务促进刑罚执行。辅助执法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生活、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三)建立以社区矫正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矫正专业化帮教提供资源支持。聘请85名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人民调解员,退休干部,村(社区)主任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逐步构建了遍及10个镇(街道)的志愿者组织网络,加强了社区矫正社会力量,推进了社区矫正社会化。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软实力。通过“走出去,拓宽思路;请进来,引智创新;沉下去,精准矫正”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思想基础。

三、严把“五个关口”,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流程

一是规范社会调查程序,严把“评估关”。按照“访、查、评、审、批”五步工作法,在规定时限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之后将社会调查评估文书、调查笔录、证明材料等全部整理装卷归档,确保调查评估程序合法、规范,评估意见全面、客观。

二是规范文书人员衔接,严把“入矫关”。首先审查文书是否齐全;其次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报到,确保法律文书、社区矫正对象“双到位”。然后履行交接手续,及时组织入矫宣告,告知其权利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提高入矫教育质量。

三是规范教育管理方法,严把“矫治关”。按照严管、普管、宽管三类管理模式将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严格落实“日定位、周闻声、月见人、季考核、年奖惩”的监管措施,矫正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规范困难救助措施,严把“帮扶关”。一是有效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救助帮扶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困难救助实施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帮扶,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采取团体心理辅导、“心理沙盘”和“个案咨询”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方式,重塑社区矫正对象健全人格,使其走出人生低谷,安心接受矫正。

五是规范解除矫正审核,严把“解矫关”。一是确保解除矫正工作程序到位。在矫正期满前三十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制作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二是依法按期举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三是宣告解矫的同时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及时与其所在村(社区)、家属沟通,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努力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

四、探索“六个一”新方法,增强社区矫正教育实效

一次谈话。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首次入矫谈话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日后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次走访。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10日内,司法所到社区矫正对象所居住的村(社区)、家庭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其家庭居住、生产生活、心理活动等情况,为下一步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教育矫正方案提供依据。

一堂法治课。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15日内,组织学习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服刑意识,便于后期进行教育管理。

一次社区服务。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20日内,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首次社区服务,激发其协作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加快社会关系的修复,尽快融入社会,从根本上提升矫正教育效果。

一次思想汇报。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25日内,社区矫正对象要向司法所汇报工作、学习、生活、家庭、思想及认罪、悔罪等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其心理动向以及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悔过认识。

一次考评。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30日内,司法所严格综合考评,写出综合考评报告,对考评中表现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增强他们矫正期间回归社会的积极性,对表现欠佳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教育,及时寻找原因并调整矫正方案。对所有的考评资料都归档上报,作为日后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的科学依据。

吴起县司法局将社区矫正的严格监管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在夯实基础上,不断寻求创新源头,拓展创新路径,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贡献。

(撰稿人:许佐鹏 李成福 沙万里)

责任编辑: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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