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專門安排105億資金支持地方做好低保、臨時救助“擴圍”工作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當前已進入常態化階段,而疫情對人們生產、生活的不利影響仍在持續,部分困難群眾尤其是低保邊緣家庭、未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仍面臨較大困難;一些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導致收入下降人員,也出現了基本生活困難,迫切需要得到救助幫扶。

民政部29日舉行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要求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對於困難群眾救助幫扶有哪些具體舉措?

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副司長蔣瑋表示,適度擴大最低生活保障覆蓋範圍。明確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經本人申請,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蔣瑋說:“通過實施以家庭為單位的‘整戶保’與只保障家庭中特殊困難人員的‘單人戶保’相結合的方式,擴大低保覆蓋範圍,提高低保兜底保障能力。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目前,一些地方採取適度放寬低保財產認定標準、在計算低保家庭收入時扣減一部分必要支出或收入豁免等措施,適當放寬低保認定條件,以此擴大低保覆蓋範圍。”

為更好地保障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人或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通知》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認定條件,明確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週歲放寬至18週歲,由此,符合“三無”條件的16—18週歲未成年人將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同時,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救助幫扶。

蔣瑋表示:“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三個月無勞動收入,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範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相關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暫時無法覆蓋的家庭或個人,要及時納入臨時救助範圍。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要全面建立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積極開展‘先行救助’。”

為確保這些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真正惠及廣大困難群眾,中央財政從新增財政赤字和抗疫特別國債中,專門安排105億資金用於支持地方做好低保、臨時救助“擴圍”工作。近日,財政部、民政部已將資金下撥各省(區、市)。蔣瑋表示,社會救助工作流程也將進一步優化。蔣瑋說:“簡化優化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流程,充分運用APP、全流程網上辦理等方式快速辦理救助申請。強化主動發現機制,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審批權下放到鄉鎮(街道);有條件的地區還可委託社區(村)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做到發現困難立即救助,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的時效性。”

近年來,養老機構服務糾紛有逐漸增多的趨勢,這與我國養老服務還處於發展起步階段有關。民政部等六部門發文要求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養老機構該如何避免和減少與老年人的矛盾糾紛?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副司長李邦華在民政部29日召開的發佈會上予以回應。

目前,全國共有各類養老機構4.23萬個,床位429.1萬張,收住老年人214.6萬人,入住養老機構已經成為重要的養老方式。民政部會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行為 做好服務糾紛處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李邦華表示:“在老年人入住前,養老機構要做好老年人的入院評估、簽訂服務協議,做好風險告知,就老年人的基本狀況、服務方案等達成一致。老年人代理人也要充分告知老年人的相關信息,不要隱瞞,避免沒有事先約定或者約定不詳引起糾紛。在服務的過程中養老機構要從安裝視頻、加強檔案管理、規範護理日誌等方面,做好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服務記錄,避免發生服務糾紛之後口說無憑,加強內部崗位管理和自我監督提升。”

近年來,養老機構服務糾紛發生之後,個別群眾採取了一些極端的做法,比如在養老機構內外拉橫幅、擺放遺體、聚眾鬧事等,對養老機構正常服務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也影響到其他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李邦華表示,《意見》倡導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對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將依法予以打擊。李邦華說:“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養老機構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樣,對養老機構在服務糾紛處理過程中涉嫌的違法犯罪行為,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及相關部門也將依法追究責任。”(記者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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